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龙井市市场情况监公示督管理局拟向下列企业发放《药品经营许可备案证》,现予以公示,请许可证社许可证会各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经营许可法》相关规定,与行政许可有重大利益关系查询的利害关系人在公示药品期内享有听证经营权利,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公示辩。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备案日起五个工作日
邮编:133药品400
附件:拟发《情况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2021年第1期)
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询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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