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朝阳高新专项审计多少钱(企业开展审计专项)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期限5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同仁转债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同仁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1,205万张,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2,4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8,09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汇入本公司北京银行长城支行01090365000120109040096账号内,另扣减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94.00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596.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5年3月10日,公司已办理完结同仁转债的赎回相关事宜。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232.80万元,2020年度直接用于支付工程设备款共使用募集资金5,428.42万元,支取铺底流动资金6,300.00万元,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情况。


3、本年度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共使用募集资金6,880.15万元,支取铺底流动资金6,700.00万元,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情况;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571.8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28,366.83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12月24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5,837,792.49元(其中2021年度利息收入5,718,884.43元),已扣除手续费6,242.15元(其中2021年度手续费281.6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少钱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为1,008,129,467.90元,其中本期工程实际投资额为68,801,500.93元,支取铺底流动资金67,000,000.00元。


2、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进展


报告期内,位于募投项目地点的大兴分厂已基本达产,整体运行平稳。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转固82,024.0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利息收入1.16亿元;约有1,529.92万元项目质保金未到付款期;尚有4,000万元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将逐步支付使用。截至本报告批准日,募投项目竣工决算已办理完毕。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年2月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7,492.12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2013年3月5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


2015年3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指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下同)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15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2,47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6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19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7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538.6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8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246.3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9年内,公司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情况。


2020年内,公司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情况。


2021年内,公司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条款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3352号),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未承诺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投入金额。


注2、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17,596万元,因此可承诺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需与实际净额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


本期根据工程决算报告调减预转固金额2企业54.85万元,累计转固82,024.09万元。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43,423,793.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1,470,2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7,726,375.9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40%。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出席董事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372,820.22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5,655,825.4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72,003,769.22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370,296,970.74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343,423,793.24元。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1票 反对企业0票 弃权0票


八、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2021年度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


2022年,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通过,对本预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申请银行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壹年。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薪酬的预案


十五、关于2021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三、四、五、六、七、十、十四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信息另行公告。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外部监事孔伟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王继雄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


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2021年度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九、关于2021年公司监事薪酬的预案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九项尚需公司20朝阳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3月30日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到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了《同仁堂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6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同仁堂关于2021年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邸淑兵先生,董事、总经理张朝华女士,董事、总会计师温凯婷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冯莉女士,独立董事乔延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6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3月30日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到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冯莉 李泉琳


电 话:010-67179780


传 真:010-67152230


电子邮箱:tongrentang@tongrentang.com


六、其他事项


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008审计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提示:


● 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大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募投项目完结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28,097.9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鉴于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基本达产,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予以结项,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到支付期的项目质保金、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亿元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7596亿元,因此可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净额朝阳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12月24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2月28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5,837,792.49元(按季度结息),已扣除手续费6,257.15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


2014年3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详见公司2014-006公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预计全部工程可于2015年底前竣工。


2016年1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口服液剂型的生产线由原大兴生产基地(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0506-073地块)迁移至本公司中药前处理基地(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4号)(详见公司2016-001公告《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


2016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详见公司2016-006公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预计全部工程可于2016年底完成。


(三)可转债赎回情况


2015年2月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同仁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同仁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同仁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赎回同仁转债的相关事宜。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10日、2015年2月11日、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13日及2015年2月2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同仁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及后续提示公告。公司本次赎回同仁转债44,15专项0张(人民币4,415,000元),影响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4,545,624.72元,未对本公司资金使用产生重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为截至2022年2月28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


四、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097.91万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质保款项还需一定周期,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将在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高新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工程造价和设备采购成本。


2、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流动资金配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同意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系公司基于当前项目实施进度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完结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同仁堂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上市公司2020年报审计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2.7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少钱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有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郑建彪,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1998年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江涛,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多少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27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8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该多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高新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开展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372,820.22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5,655,825.4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72,003,769.22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370,296,970.74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343,423,793.24元。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当前中医药发展迎来了历史性机遇。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并且把发展中医药纳入到“健康中国”战略。


202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等七方面、二十八条政策措施,无疑为加快推动解决中医药发展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更好实现中医药传承创新提供了政策依据。


与此同时,随着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医药国际化持续被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在《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就明确提出将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另外《健康中国2030规划开展纲要》中,也要求以双边合作机制为基础,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卫生合作。业内预计,在政策助推下,未来中医药产业在海外市场的前景将越来越可观。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追求高品质健康生活已经成为刚需,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杂症、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和简便验廉的突出特点,在健康专项中国建设中必将发挥更大作用。在当前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在进入后疫情时代人民健康观念的改变、生育政策进一步开放、老龄化社会到来的新形势下,以及中医药在抗击疫情全过程中的卓越表现,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认可度的不断提升和需求的日益旺盛,必将为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


当前中医药发展仍面临严峻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国际格局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同仁堂“走出去”战略将面对更多挑战;随着国内医药市场已经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中医药行业的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中医药企业的分化、整合、重组将进一步加剧,公司面临的经营压力将更加凸显;随着新版药典的颁布实施和行业监管措施的陆续出台,必将对公司的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经营模式和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危机中育先机,在变局中开新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拥有包含中药材种植、中药材加工、中成药研发、中成药生产、医药物流配送、药品批发和零售在内的完整产业链条,以生产和销售传统中成药为主业,常年生产的中成药超过400个品规,产品剂型丰富,覆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类别,以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为代表的产品以及众多经典药品家喻户晓,蜚声海内外,在临床病患治疗中盛享美誉。公司产品主要依靠传统经销商渠道将产品销往市场,部分通过自有零售药店销往终端,通过各地药品招标采购方式销售的产品份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众智、汇群力,难中求进,砥砺拼搏,紧盯市场,主动思辨,同步推进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务实推动党建、科研创新、生产、营销、管理、规划布局等各项工作,用优异成绩取得“十四五”开局红。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是 “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0,310.07万元,同比增长1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37.28万元,同比增长19.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2,641.46万元,同比增长57.56%,综合毛利率47.62%,同比上升0.58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具体会计政策详见《同仁堂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五、 28、 34、 42 所述。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说明如下:


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财政部于2021年6月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适用财会〔2020〕10号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本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对于自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经营租赁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按照财会〔2021〕9号规定的适用范围,重新评估是否符合简化处理的条件,对于简化方法的选择一致地应用于适用范围调整前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参见《同仁堂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五、42)。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选择不采用简化方法的,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不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采用简化方法的,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采用简化方法。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6,328,467.32元。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告范围的主体包括:陵川参谷行中药材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山西养生醋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朝阳公园路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衡阳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德州新街口药店有限公司。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包括:北京同仁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邸淑兵


日 期:2022年3月24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