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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违规销售和“黑中介”

清远日报讯 (记者/何帆) 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黑中介”,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金融管理局、清远银保监分局、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从7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针对清城区房地产市场违规销售、“黑中介”突出问题挂牌整治联合执法检查。

据悉,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内容是《清远市清城区涉“房地产市场违规销售、‘黑中介’突出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八项涉黑涉恶涉乱行为,重点检查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信息、预售方案、销售合同、预售资金监管、宣传广告、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中介机构公示公开内容和交易行为。检查组人员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领头的企业,该重罚的要重罚,重点打击在房地产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在本月进行的第一次执行行动中,记者了解到,检查组共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4家,其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共3家,未发现问题的共1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未按要求公示开发进度按月公示、竣工交付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以格式合同和补充协议条款加重购房人责任,免除或减轻自身法定义务、违约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在销售中心未按要求公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表、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商品房销售价格承诺书;以格式合同等他其他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律师签约服务;广告宣传用语不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员工的监督教育力度不足,销售行为不规范。目前,市住建局已对发现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书面警示通知3份。

在同时进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中,检查组共检查9家,其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共8家,未发现问题的共1家。存在的问题包括:未取得营业执照;未进行中介机构备案;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公开内容等;存在泄露、出售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的现象。市住建局已要求违规中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市住建局表示,联合执法期间将跟踪处理执法检查情况,对不按时限整改的,该通报、曝光的就通报、曝光,该处罚、取缔、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就处罚、取缔、移交。同时对出现社会集中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问题时对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采取公告、会议、书面、约谈等方式给予提醒告诫。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加强对员工的监督教育力度,从源头减少“首付贷”“假按揭”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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