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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有企业编制(企业编制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三项制度的最后一块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普通员工,改革目标就是实现“员工能进能出”。怎么做到“能进”?三年行动提出全面推行公开招聘。以前的国企有一种顶替制度,就是员工退休了,子女可以顶替进去工作,这是典型的“拼爹”,不公平。



现在基本上没有这么直接顶替的了,但是“近期繁殖”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特别是那些福利好、技术性不强的岗位。比如,2016年,巡视组发现,工商银行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现在很多国企虽然搞公开招聘,但是在面试或者其他环节做手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家属子女,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另外还有搞权力交换的,单位领导互相安排对方子女就业。这些问题应该改过来。


这是“能进”的问题,还有“能出”,怎么做到“能出”?长期以来,国企工作被认为是“铁饭碗”,算“半个体制内”,因为国企一般不开除员工,只要你不犯什么大错误,工作能力差一点也不要紧。但是,现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基本上都改制为公司了,国企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动雇佣关系,所以要“全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对于不能胜任的工作的员工,就应该市场化淘汰,只要按劳动合同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就行了。


因此,国企“开人”今后也将常态化。我了解到现在很多国企都在搞“完善以岗位为基础的劳动合同管理机制”,具体怎么做呢?比如连续两次岗位考核不合格,就解除劳动关系,从“动岗位”到“动身份”,打破所谓的“铁饭碗”。


用工制度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措施,就是打破用工身份的限制,不再区分“干部”与“工人”身份,也没有什么干部编制,正式工、合同工和临时工,大家都是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但是,很多人说,国企员工成分比较复杂,有编制内的,还有编外的。比如校招的,是有编制的;社招的,进不了编制。还有人说,校招的员工在国资委有备案,社招的没有。那么,国企到底还有没有“编制”这东西?按道理,现在的国企既然是公司了,就都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什么编制不编制的问题,除了少数由组织部门管理的公务员编制除外。


但是,现实情况又不是这样的。我去过一些央企讲课,向组织人事部门了解过情况,有些央企确实内部还有编制。据说,一般社招的暂时不纳入编制,公司提干一般只考虑编制内员工,而且一般不辞退编制内的。


我理解这个编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身份,也不是国家的统一政策,只是一些企业内部掌握的东西。就好像大型民企、外企从学校招聘“管培生”一样,从一张白纸开始培养他们,优先提拔重用,一般也不辞退,因为公司更信任这批人。但是,国企这种“编内”与“编外”其实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位央企人事告诉我,说如果社招的,工作几年以后,考核不错,也有可能纳入正式编制人员。所以,我认为,这种编制是历史遗留的产物,慢慢都是要废除的。


“打破身份限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解决劳务派遣的问题。一些国有企业为了规避工资总额制度,喜欢搞劳务外包,因为派遣制员工的收入不纳入工资总额,所以让劳务派遣人员干了自己的话,却不拿走工资份额,多好的事情啊。派遣人员在国企是二等公民,干的是脏活累活和危险的工作,拿的却是临时工的工资,转正无望,这些问题已经比较突出。



改革方向就是要清理这类人员,限制派遣制员工的数量。我认为派遣人员一般不能超过总人数的10%,这是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我觉得国企可以参照这个标准;另外是劳务派遣只能针对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实施,不符合这类条件的,应该通过考试、考核,把他们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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