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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的建议 对审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近日,笔者在对一家地方国有融投资企业开展专项审计时,发现存在内审机构不健全、监事履职不到位、收支和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或流失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存在的问题


内审机构不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受企业治理层制约,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全面,企业子公司众多,没有设立独立的内审部门。内审制度不健全,运作程序不合规,缺少专业内审人员,审计工作执行力度较低。


监事履职不到位。监事会和内审机构一样具有监督职能,但在实际过程中,监事职位形同虚设,存在履责不到位的现象,既没有当好投资人的监督员,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没有体现投资人意图,维护好投资人利益的最大化。


收支管理不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健全,执行国家会计制度不严格,存在记账不规范、报账签字手续不完备、档案管理不科学等问题,投资审批把关不严格,造建议成投资无效益、难以收回成本的后果。


资产管理不严格。对国有固定资产疏于管理,固定资产专账设置不及时,增加项目缺少登记,报废处置核减不全面,履行报批手续不合规,存在违规购置和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现象,造成国有资意见产隐形流失。


改进的建议


建立内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配齐部门内部审计人员,保证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将内部审计纳入企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明确规定内审的职权、责任、工作范围。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提审计升内部审的计人员素质,对并落实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收支结果的监督。


严格财务收支管理。遵守企业财务收支审核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加强对支出过程的监督。进行成本核算、考核与控制,督促企业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实行阳光财务,严禁暗箱操作,切实增强群众的监督。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完善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内审部门和财务部门职权,负责对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审计部、核算、审核及增减变动的账务处理,对实物管理的监督和固定资产盘点组织工作,确保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朱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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