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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淄博8月28日讯 淄博高新区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已于8月26日制定并印发《淄博高新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在全区全面推行财政票据无纸化。


财政电子票据由山东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标准规范统一制样,主要依托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基本管理流程包括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与纸质财政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是全区财政票据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财政电子票据的计划汇总、上报等工作,承担本级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电子票据的赋码、审验和监督检查工作。全区各预算单位要负责本单位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使用和风险防控,应当指定专人按照规定申领、使用、存储和归档管理电子票据,确保票据信息真实、完整、安全、合法。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确认收款后,开具生成含有单位数字签名信息的电子票据,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自动上传,电子票号唯一性、单位签名有效性经系统审验无误后,财政监制签名生成完整的财政电子票据。


值班主任:魏鹏


值班编委: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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