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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及应用(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


近日,经过全市法院推荐、初步筛选、全社会投票三个阶段,结合执行合同指标及办理破产指标的综合情况,从全市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中,评选出北京法院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赶快来看看吧!








北京法院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


评选活动获奖名单







举措1:【鉴定评估加速度】


率先实现信息“五公开”,一般案件鉴定评估平均用时仅30天



2020年3月20日,市高级法院发布《对外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评估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鉴定评估机构的考核管理。实现鉴定机构信息“五公开”,即公开鉴定机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外部评价信息、考核信息、投诉举报渠道五类信息,并就鉴定机构的遴选、评价、考核、退出等制定一系列工作机制。大力推广“互联网 鉴定评估”,北京法院建立对外委托一体化平台,实现电子材料线上移送、委托节点实时监控、在线查看鉴定报告,有效提高鉴定效率。目前,北京法院一般民商事案件专业机构平均鉴定评估用时仅需30天。





举措2:【电子送达深化推广】


“零距离”“一键达”大数据助力破解送达难



北京法院持续完善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不断升级“北京法院送达地址信息库”,2019年以来,采集企业、律师、政府机关等各类主体预留的送达地址信息161.5万余条,汇聚各类主体历史涉案地址信息309.5万余条,实现全市三级法院互联共享。构建“微信、邮箱、网站、传真”为核心的“四位一体”电子送达模式,大力推广电子送达。2020年,全市法院通过北京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共计采取电子送达108.6万次;民商事案件电子送达率58.3%。





举措3:【推行送达地址承诺制】


市场主体必须对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作出承诺确认



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关于市场主体送达地址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年3月,市高级法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所为依法以默示方式承诺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同时企业可以在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另行填报其他送达地址,人民法院优先向其自行填报的地址进行送达。截至目前,通过数据共享交换采集企业等市场主体登记环节承诺确认的地址信息15.4万条。





举措4:【网上立案无纸化】


不同审理阶段不再需要重复提交纸质起诉材料



2020年3月9日,市高级法院发布《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办法》,规定对适用网上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不需重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今年3月,出台《关于推动诉讼执行全流程提速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重申无纸化网上立案要求,强调当事人网上直接立案并提交电子诉状后,非因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阶段不再重复收取纸质起诉材料。当事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北京移动微法院”或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网上立案系统实现“一键起诉”,同步提交电子起诉材料,不需要再次提交纸质版本,尽享“指尖上的便利”。2020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25.6万件,占同期一审民商事案件的61%。





举措5:【全面开启司法审判“云模式”】


足不出户完成立案、庭审、阅卷等全部诉讼活动。



2020年,北京法院开发线上远程庭审系统北京“云法庭”,运用区块链、云存储、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电子签名、数据互通六项核心技术,在全国率先构建起覆盖全市三级法院的互联网审判新格局。配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北京法院将诉讼中提交的文件、实施的诉讼活动,同步转化为电子数据,从技术和工作流程上实现电子归档。当事人一趟不用跑,全程不见面,一站式完成立案、交费、庭审、调解、联系法官、电子阅卷等全部诉讼活动,诉讼便利度大大提升。2020年,全市法院网上庭审数量达到35.9万次,占全国法院线上庭审数量的40%,全市法院三分之二的案件在线上开庭审理,服务庭审参与人数逾120万人,涉及全国各省和39个国家,日均开庭量达1200次,使用数量和频率位居全国第一。





举措6:【繁简分流试点改革】


让简单案件实现快速处理,第一时间化解矛盾



作为全国两个全域改革试点地区之一,2020年北京法院严格落实最高法院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大力推行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流转,有效提升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推动实现简单案件快速办理。基层法院对于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即使需要公告送达或是需要鉴定评估,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0年,北京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纠纷31.1万件,平均用时均不到法定审限的一半。





举措7:【升级在线诉讼服务】


全面落实“接诉即答”“接单即办”便民工作机制



2020年1月8日,市高级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接诉即答”“接单即办”的联系法官工作机制,作为市委“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的法院实践版,以确保联系法官到位率100%、力争反映事项办结率100%为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畅通“厅、网、线、微”联系法官通道,确保渠道畅通。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诉讼服务大厅、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北京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提交联系法官诉求。健全“收、转、办、督”工单办理模式,确保全面及时回复诉求,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建立“考、评、汇、报”管理机制,确保联系法官监督保障到位。截至日前,累计受理联系法官类诉求41.5万件,办结率100%。





举措8:【执行启动、司法网络拍卖零成本】从执行启动到司法网络拍卖,申请执行人“零负担”



2020年3月,市高级法院发布《关于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严格财产调查、启动拍卖程序、发还执行案款等各环节期限,不断完善财产处置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专门团队集中负责扣押财产的登记、管理、询价、上拍等工作;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进一步降低评估成本。当事人启动执行程序不需要预交执行申请费,财产网拍不收费。2020年,北京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处置财产16277件,成交金额264.2亿元,节约佣金5.77亿元,案拍比5.14%,全国排名第2,居各直辖市首位。





举措9:【健全府院联动机制】


多部门分工协作,促进破产审判提速增效



2019年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逐步构建起全方位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促进破产审判提速增效。《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83条有9条涉及破产工作,北京法院与13家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推出16项制度25项便利措施,联合破解破产查询难、办理难、处置难等瓶颈问题,为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账户开立、信息查询、信用修复、企业注销、财产处置等提供便利,推动管理人工作从“碎片式”向“系统化”转变升级。2020年至今,北京破产法庭通过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对接的“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主动为管理人查询企业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信息的案件395件;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专门窗口,可完成7个部门的破产信息集中查询工作,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信息查询近2000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破产企业办理简易注销136户。根据管理人协会测算,上述举措可节约办理破产时间120天。





举措10:【债务人财产整体出售】


坚持财产处置价值最大化原则,着力提升破产企业营运价值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第六条规定,债务人财产具有营运价值的部分,管理人应当优先采用整体出售方式,保留和提升经营价值,避免因零散出售造成减值。北京法院坚持财产处置的价值最大化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破产企业继续营业,充分发掘、释放企业产能;在破产财产处置方面,引导鼓励管理人以整体出售为原则,充分招商,准确把握处置时机,采取资产整体处置方式,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为破产企业创造良好的持续经营环境。万瑞飞鸿公司及中航世新公司重整案中,北京破产法庭指导管理人采用转让出资人权益方式对于破产企业财产整体出售,万瑞飞鸿公司引入战略投资1.8亿元,14项专利技术得到及时保护,1900万元职工债权获得全额现金清偿;中航世新公司引入投资4亿余元,化解债务约11亿元,有序安置1000余名职工,充分体现了破产制度“保基本民生 保市场主体”的独特功能作用。




北京法院将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评选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审判效率,形成审判执行领域的“北京标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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