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主要调整了北京、上海等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实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
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新标准自2016年5月20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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