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财社201315号文(财税2013112号文解读)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6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胡佳佳、刘岩、张玉虎、林晓东、张纯、沈福俊、郑俊豪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佳佳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62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冯辉、蒋勤和杨翠玉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冯辉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资质和独立性,并且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63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安永华明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认真审核综合考虑,提议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为298万元。希格玛所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先沟通,安永华明对此事项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安永华明为公司多年辛勤审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业务资质: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2019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与普莱国际联盟进行业务合作。


2、人员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吕桦先生。


截至2019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业人员761人,其中合伙人53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303人, 注册会计师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总收入为40,17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2,670.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1,892.00万元;2019年度净资产金额为8,369.34万元。


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具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IPO 申报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一锋,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现阶段为5家科创板企业提供上市辅导,执业经验丰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程红,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IPO 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蒙玲,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质量控制复核服务。


5、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一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程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希格玛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 年 11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298万元人民币。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64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3号楼203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2020年11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


联系人:胡周斌、隗聪 联系电话:021-68182996


传 真: 021-68182838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69;


2、投票简称:美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说明: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计投票议案,请填写具体票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