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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财政局城市建设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榜样的力量 • 3位一级检察官的为民情


面对司法办案,他秉持工匠精神,守护公平正义。


面对民生诉求,他急群众之所急,传递司法关怀。


面对未成年人,她惩处预防并济,撑起一片蓝天。


……


一直以来,我区广大检察干警怀揣着初心与使命,以担当的勇气和实干的精神,在守护公平正义的征途上践行忠诚誓言,书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新时代检察故事。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认识3位一级检察官,感受他们浓浓的司法为民情怀。



初心与严谨



周培:


  • 现任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 荣立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获嘉奖2次
  • 获自治区十佳公诉人等市级以上业务奖项13项

在周培身上,不仅可以看到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官本色,还可以感受到他办理案件时的严谨与细致,以及他以法治工匠精神守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执着与坚守。


从事检察工作11年来,他一直从事公诉业务或分管公诉工作,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精研业务,勇挑重担,廉洁奉公,获得了诸多赞誉。



周培在从事公诉业务期间,先后参与和承办了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贪污、受贿案,南宁市市政局原局长张建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宁海关法制处原副处长姚中军受贿案,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原处长赵忠源受贿案,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副主任万仁贵受贿案,南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原副科长李虹受贿案等职务犯罪大要案以及海关总署督办的“1202”稀土走私案,南宁市无线电三厂私分国有资产案,青秀公安分局赵媛诈骗、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联通南宁分公司19400诈骗案等在全国、全区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为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办案过程中,周培始终牢记对检徽的承诺,恪尽职守,认真谨慎,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其所办案件,均获有罪判决,无一错案。2014年12月,周培抽调参加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专案组。在办理专案过程中,周培和其他同志紧密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地审查完全案50卷证据后,形成了多达百万字的审查报告和举证提纲,为最终该案的成功起诉、判决打下了坚实基础。



周培不仅办案严谨,还善于创新。2016年,周培带领青秀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创新性地采用开展“督促支付劳动报酬现场会”形式,对涉案的5名用工代表进行训诫教育,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60余万元,被评为2016年度广西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


此外,周培在担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积极适应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主动带领分管的公诉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权力清单等各项司改配套规范要求,建立并推行每月卷宗抽查、带队观察庭审并互相点评、月度学习例会制度,顺利完成了新型办案组的搭建及新旧办案模式的衔接转换,有效提升了刑检部门“三项能力”,刑事检察部审查起诉平均办案周期较司改前有较大幅度的缩短。




作为首批员额检察官,周培主动承担办理了覃佑辉等6人雇凶谋杀大自然花园小区股东案,赖有华、欧立凡到北京中南海上访寻衅滋事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7年办理案件65件,办案数量达到部门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数70%以上。2018年以来,他已出庭公诉案件20件。


执法与为民



黄伟:


  • 现任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一级检察官
  • 其所办案件获评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1篇,全区“十佳民行检察法律文书”1篇,“优秀法律文书”5篇
  • 荣获“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民之忧即我忧,民之难即我难。”这是黄伟的座右铭。2003年毕业后立即加入检察队伍的他,多年来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检察官职责,写下了一曲曲司法为民的赞歌。


仅2013-2017年,他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10件。特别是成为员额检察官后,黄伟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共审查处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60件,占全科办案量28.3%,超额完成部门负责人办案任务量,办案成效明显,为当事人争取回合法权益20多项,补偿金额达500多万元。



7月的百色,酷暑难耐,田东县一起临时用地合同纠纷系列案摆在了黄伟的案头。该系列案共涉及到田东县17个村组119户576人,涉及土地面积475亩,涉案金额1500多万元,案件呈现标的额大、所涉群众众多、牵涉利益群体广泛的特点,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恶性群体事件。黄伟承办该案后,连续5天顶着烈日,与村民一道实地勘查涉及临时用地的实际情况,悉心听取村民意见。他凭借着丰厚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在错综复杂的权益关系中抽丝剥茧,理清全部合法权益及其归属人后,精心制作提请抗诉报告,并多次与法院承办法官共同做好对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该案经再审后以调解结案,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后,当地村民非常感动,说:“想不到一位检察官能在40度的高温下陪他们在外面连续多天勘察取证,把那么复杂的案件没多久就理清楚了,帮我们解决了土地复垦问题,真了不起!”



自2017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黄伟办理了百色市首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指导基层院办理了百色市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全区首起食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截至目前,百色市检察机关发现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4件,位居全区前列;立案33件,包括行政公益诉讼31件以及民事公益诉讼2件。经过立案审查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其中15件检察建议已被行政机关采纳并完成整改。经诉前程序督促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718.4105万元,收回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65.9142万元,收回违法发放的补助款19.8533万元,追回被非法运输的铝土矿1955.41吨,收回国有土地175.6亩,涉及金额共计2201.0014万元;林地复绿面积18.87亩;复种苗木900株;治理工业废水约150吨,保护被污染的耕地58.69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占地3.05亩。


铁血与柔情



杨春艳:


  • 现任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办公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 荣记个人二等功,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 获评柳州市“共产党员先锋岗”“广西三八红旗集体”

身为检察官,她用铁血丹心为胸前的检徽增光;身为女检察官,她用细腻柔情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她叫杨春艳,先后在预防职务犯罪、未成年人检察等岗位工作,因工作有担当,性格又开朗,人送外号“女中豪杰”。



2013年,杨春艳任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后,在院领导的重视关心支持下,她带领全市两级预防干警积极推动预防工作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预防工作在全国、全区各类预防奖项评选中成绩斐然。2013至2017年,柳州市两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共获得4个国家级、50余个自治区级预防业务奖项。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永远在路上,要通过各种形式‘春风化雨’,让预防工作无死角。”杨春艳如是说。2015年,她作为主要策划者之一,成立了柳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协会,会员单位达35个。



2017年,杨春艳调整到未成年人检察岗位工作后,她策划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教育活动。其中,与柳州市纪委、市教育局、广西鹿山学院共同开展了2017年柳州市“廉润我心 廉伴我行”青少年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因为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深受孩子们的喜欢。该活动历时半年,惠及全市50万中小学生和1.5万大学生,受到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5年,由杨春艳策划制作的柳州市检察院微电影《错爱》在相关评选中获全国优秀奖、全区一等奖以及“法治广西”微电影评选最佳组织奖。2017年,她策划制作的沙画作品《我和预防局的故事》获全区检察机关“喜迎十九大‘规范司法行为 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文化建设微视频展播组织奖。2018年策划制作未检视频作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获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快视频征集展播最佳剪辑奖,是广西唯一获奖作品。



“勤于思考,善于总结。”这是同事们对杨春艳的评价。杨春艳特别注意分析问题和总结经验,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写成综合信息,被自治区检察院《情况反映》采用,撰写的《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努力构建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被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27期采用。多篇调研文章获省级、国家级刊物刊登,2篇调查报告获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优秀奖,2篇调研文章获市法学会优秀成果评比一等奖和三等奖,1篇调研文章获市直机关征文比赛优秀奖,多次在全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奖。


审核:孙桂江


供稿: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


图片: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百色市检察院、柳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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