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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价费发178号文件(鲁价费发2008.178号文)

尊敬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在全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省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在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确保广大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筹,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进一步增强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和支撑能力。近期,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0〕52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4月起,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20日至25日。请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相互告知,并提前做好养老金使用的计划安排。


另外,根据《关于全省全面启动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78号)文规定,为了发挥二代社保卡统一、精准服务的作用,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工作。文件规定,持社保卡领取养老金,每月前两笔跨行领取不收本人手续费。目前,我市新办理退休人员已全面实现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其他退休人员养老金将逐步过渡到社保卡发放。市社保中心提醒已领卡但尚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退休人员,请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至社保卡所属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以免影响养老金的发放。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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