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停止资本化期间的利息(質遴瞳洘煤蚚礿砦訧掛趙腔奀萸岆)

一、存在的问题


1、贷款很难对应具体项目,借款利息核算分摊不合理。


二是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受多方面的行政管理,计划色彩浓重,弱化了作为投资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暂将借款利息计入待摊科目或者超额分摊到各在建项目(即但虽分摊,但明显存在虚增建设成本),造成利息核算分摊不合理。


三是按照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原则确认的项目资本化利息偏低,造成待摊利息金额大,后续无法处理。


2、竣工决算审计对资本化利息争议大。


工程项目投资较大,其资金使用为借贷金融机构资金,其融资产生的利息有时会在未来五至十年,甚至更久才能完全还清,而项目往往在二、三年内就交付使用了。而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应停止相应的利息资本化。因此在竣工决算审计中,利息资本化的金额及其计算方法存在很大争议。


二、造成问题的原因


1、公益性项目无法直接取得融资。


2、贷款周期长,政府不能及时回购已完工项目及拨付资金。


3、受行政化干预等造成部分对外借款未能计取借款利息。


三、利息资本化问题的应对建议


考虑到上述实际存在的现实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对确实无法对应项目的借款利息,建议按照“归集、分摊”的原则,按照类专项借款利息资本化原则,分摊计入建设项目。结算方式为:项目决算审计工程总造价(不含资本化利息)*综合融资成本*建设期。


如某项目竣工决算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期2年(2018-2019),经计算,2018年度综合融资成本6%,2019年综合融资成本6.5%。综上,资本化利息为125万元(1000*6%*1 1000*6.5%*1)。


三是加强资产移交结算,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项目回购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减少出现以贷养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