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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据悉,今年南昌将建立回收站点网络系统。回收站点设置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办设立1个回收站,每个居委会、社区设立1个回收点。结合当前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引导回收企业在部分有条件的社区、商场及公共场所设置自动回收设施,试点再生资源智能回收点;鼓励经营规范、效益较好的回收站点进行升级改造;对不规范的回收站点通过市场作用和龙头回收企业引导,使其不断改进,实现规范化回收及运营;对无证照、非法经营的回收站点通过严格执法取缔其回收经营活动。


南昌商务主管部门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整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无证经营、违规回收等乱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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