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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通用规范(发展钢铁工业的资源条件)

“2020年10种主要再生资源利用量约3.8亿吨,其中废钢铁资源占2/3以上。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落实规划,以加大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为抓手,着力推动钢铁工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 12月28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资源综合利用处副处长艾崇在2021年全国废钢铁大会暨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七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上讲话时指出。



艾崇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新路子。废钢铁产业是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动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适度降低铁矿石对外依存度、保障钢铁产业安全,对于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据艾崇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废钢铁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推动废钢铁加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废钢铁资源的利用效率。工信部自2012年发布实施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以来,先后公告9批584家废钢铁加工规范企业。这些企业的年加工能力超过1.5亿吨,有效促进废钢铁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与此同时,为建立国内国外废钢资源双循环,工信部积极推动制定出台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降低企业进口关税,实现符合国家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自由进口,有力提升国内铁素原料资源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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