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问答】
Q1,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A: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租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人才安居。
Q2,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如何申请?
A:若符合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以下简称租赁码)。租赁码是后期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登记的电子凭证。
申请租赁码需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在“资格申请”界面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租赁码,并显示当前可租赁的全部行政区域。如系统审核未通过会自动提示未通过原因。
Q3、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何登记?
A:需关注项目登记公告参与登记,公告信息通过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e办”,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的“项目公告”中查看。若对项目有登记意向,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的“登记报名”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将作为选房顺序,选房顺序将在项目选房公告中公示;登记未成功会自动提示未成功原因。登记成功后无法参与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登记。如要更换登记项目,您需在项目登记期间内主动撤销登记或等待该项目选房结束。
Q4、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何选房?
A:需关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选房公告,按选房公告公示的内容参与选房。若未在规定的选房期限内参与选房,本次登记作废,可重新选择其他项目参与登记。
Q5、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何签约?
A:需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原则上为市场租金的90%。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续签。不符合续签条件的,需腾退保障性租赁住房。
租赁期间,需遵守《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服从运营管理单位的管理,如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条款,将承担违约责任。
Q6、可以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转租给其他人吗?
A: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不得有违法改建、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严肃追责从严处罚。
Q7、申请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之后,如果购买了项目所在区的房子,还能继续租吗?
A:若入住后需申请成都市其他住房保障,或需在已选房行政区域取得住房的(含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二手房、受赠、继承房屋等),可选择腾退保障性租赁住房或申请按市场租金标准承租该房屋。
Q8、如果瞒报信息骗取登记资格,会有什么后果?
A:保障对象需对上述阶段所有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失实,经住房保障部门认定后,将取消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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