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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税的起源(论述社会保障税是否属于税)

文/胡 军 方平红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平江县税务局借助平江革命老区丰富的红色资源,创新打造了平江税务“红、蓝、绿”多彩党建品牌,在多彩党建品牌创建过程中,挖掘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首任局长李六如的事迹,笔者先后到李六如故居、江西瑞金追寻前辈的革命精神,探寻中央苏区税务工作的起源。


李六如是1921年入党且见证新中国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党内为数不多的革命老前辈,是中央苏区税务工作的主要创始人和开拓者之一。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在江西瑞金县叶坪村谢家祠成立,他担任首位税务局长。中央苏区在赣南闽西红土地上的创举是新中国税收的预演,开创了中国革命税收事业新纪元,创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雏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税收工作的一次伟大尝试。我们追寻李六如与中央苏区税务工作的起源,是为了从中学习先辈们的高贵品格和革命精神。


苏区税务局成立的历史背景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第一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江西省瑞金市召开,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从此,党和工农民主政府领导人民群众,开展武装斗争,进行根据地的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设立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是苏区政府财政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财政人民委员部设立税务局。随后,李六如和苏区税务工作者在税收制度等方面的创建及其实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管理财税工作的一次伟大尝试,为支援革命战争、促进苏区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苏区税制的初期创建与发展


李六如在1931年11月至1933年10月担任局长期间,参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以下简称《暂行税则》)的制定。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颁布暂行税则的决议》。《暂行税则》指出:“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税收是主要来源。中央政府根据宪法的规定,废除国民党军阀的一切赋丁粮,苛捐杂税、厘金等,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同时,将苏区税收分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大类,其中工业税在苏区始终没有开征,商业税分为营业税和关税两种,这标志着人民税收和中央苏区统一的税收制度的创立。苏区税收的基本原则是把重担放在剥削者身上,针对贫农、中农税轻,富农税重,雇农及红军家属免税,受灾地区减免税收,为此,得到广大工农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同年12月1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共同签发了《暂行税则》。


李六如在任税务局长期间,与当时财政部长邓子恢颁布了《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下达了《关于统一税收问题》《关于统一会计制度问题》《关于整顿商业税问题》等训令,制定了《工商业登记规则》《土地税征收细则》《关税征收细则》等法规。同时,大力加强税务组织机构建设,设立农业税征收科、商业税征收科、关税征收科、商业登记管理处、财会总务处。自1931年起,先后在江西赣县茅店设立税务所,在福建上杭官庄、同坑塘、石圳潭等地设立关税处。


苏区税务队伍的廉洁纪律


中央苏区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非常注重反腐倡廉,从中央到地方的许多领导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在他们的教育和影响下,创建了“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李六如在任期间,苏区税务工作者也创造了十分廉洁的税关。广大税务干部严格自律,留下了许多廉政佳话。


茅店关税处工作人员每天经手的物资、银元成千上万,但从不占用一分一毫。老关税员陈水北回忆:“一次我们从船里背盐上岸,由于长期缺盐腿发软,我们这些年轻人背一包四五十斤的盐都很吃力,我们拄着木棍爬行,累得满身出冷汗,但是我们没有吃一粒盐。想想前方作战的红军,想想医院里的许多伤员,对这些盐我们动都不去动。”


筠门岭关税处也给世人留下了“千金难买一条道”的故事。当时,以大奸商朱德坤为首的走私集团,在会昌县各地大批倒卖粮食走私出境,筠门岭关税处接连3次将其查获,没收了近10万斤粮食,罚了5倍的税款。为谋取非法利益,求得关税干部“关照”,朱德坤派了两名小商贩挑了几担贵重礼物来到关税处,找到负责人说,只要你们以后让粮食出境,朱老板愿意捐赠银元5000块、黄金30两为谢。关税处严词拒绝了他们的贿赂,并派出缉私队,直捣走私集团老巢。筠门岭关税处3个月内查获走私偷税案件240多起,没收28万多斤粮食及一批烟土、金银和首饰。


苏区税收的重要历史意义


中央苏区税收的伟大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进程中开展财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苏区废除国民党军阀的一切赋丁粮,苛捐杂税、厘金等,实行统一的累进税,这是社会主义性质税收的萌芽,人民税收制度的开端,在新中国税收史上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贡献。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指出,税收是苏维埃财政的三大来源之一,“苏维埃采取统一的累进税法,乃是世界上最优良的税法”。


苏区税收为极度困难的中央苏维埃政权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为供给红军、支持革命战争、保障苏维埃政府运行、发展苏区经济提供了重要的财力支持。尤其在长达数年的反“围剿”战争中,提供了数十万红军的日常供给和大量战争物资的保障。可以这么说,没有苏区税收的支持,就没有红色政权的巩固。正是因为苏区税收的保障,才得以与国民党南京政府抗衡数年之久,为革命最终胜利奠定了基础。值得一提的是,苏区税收与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苛捐杂税截然不同,苏区税收具有很强的阶级性,把税收负担主要放在剥削阶级和富裕者身上,对贫雇农和最苦阶层则实行减税或免税政策,这是社会主义税收本质特征的萌芽。


李六如与苏区税收工作的起源,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文化积淀。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平江县税务局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李六如故居参观学习革命前辈的先进事迹,紧扣“红、蓝、绿”多彩党建品牌创建,积极探索“党建 ”的模式,坚持红色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平江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凌辉.李六如与六十年的变迁[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


附:


李六如生平简介


李六如(1887-1973),原名李运恒,号六如,湖南平江人。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1912年被授予陆军少将军衔,1913年赴日本留学,1921年经毛泽东和何叔衡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参加北伐战争,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第四师中将党代表。1929年任南洋共产党临时委员会宣传部长。1930年,由香港南方局调入中央苏区,任闽西苏维埃政府秘书长。1931年至1934年先后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局长及国家银行总行副行长、代理行长等职。1935年被捕入狱。1937年西安事变后,出狱赴延安,任毛泽东办公室秘书长。1940年后,先后任中央行政学院代院长、中央财经部副部长、中共热河省委常委、省政府秘书长、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兼法院院长、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兼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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