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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用(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


什么情况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怎样尽快修复企业信用,恢复正常经营?


“特别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3年内仍未作出信用修复,将面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不利局面。”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伴随“终生”,许多企业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此建议在年报、信息公示等方面意识较低的企业,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企业的信息状态,以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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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程序规定[试行]》以及《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未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3.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向做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逐年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提出移出申请;


2.因为未在责令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履行公示义务后,可提出移出申请;


3.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其更正公示信息后,可提出移出申请;


4.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其依法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可提出移出申请。


四、办理移出时限规定:


1.企业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信息或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申请移出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五、异议处理程序规定:


企业对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发现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错误的,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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