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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税务登记号多少位(纳税人税务登记号在哪)


各位小伙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为城乡户籍非从业人员


提供了更多保障










今天


人社君就向大家介绍一下


居民保在



参保缴费





待遇计发



丧葬补助金领取


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哪类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


一般是具有厦门市户籍,年满16周岁,非全日制在校学生、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其他社会养老待遇的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缴费?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每年只需缴纳一次




所有的参保人员都需个人缴费吗?


答:


对于以下四种特殊群体:


  • 残疾人员
  • 低保对象
  • 特困人员
  • 计生困难对象

政府代为缴交最低标准的保费。




对于特殊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


对于四种特殊群体,政府代为缴交最低标准的保费。选择更高缴费档次的,个人只要缴交与政府代缴的差额部分。







● 比如2021年,政府按每年200元的标准为特殊群体代缴最低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 如果特殊群体选择500元的缴费档次,自己就只要出300元,按500元缴费档次对应的标准,补贴80元记到个人账户。




如果是低保户,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会不会影响低保待遇?


答:


2012年,人社部、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5号),规定16-59周岁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低保、五保户、优抚对象,如果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享受政府的补贴和有关优惠政策,年满60周岁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原来已经享受的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


在审核低保、五保户资格时,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福建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实施意见对这个规定也再次做了明确。因此,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会影响享受低保待遇。




缴费有补贴吗?按什么标准予以补贴的?


答:


参保人在缴费时,根据其所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政府分别给予不同的缴费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每年只需缴纳一次。目前有12个缴费档次,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1500、2000、2500、3000元、3500元和4000元,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缴交。


缴费档次对应的缴费补贴标准如下:


  • 200元(50元)
  • 300元(60元)
  • 400元(70元)
  • 500元(80元)
  • 700元(100元)
  • 1000元(130元)
  • 1500元(150元)
  • 2000元(170元)
  • 2500元(190元)
  • 3000元(210元)
  • 3500元(220元)
  • 4000元(230元)

另对45岁以上计生对象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政府再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要怎么办理?


答: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居委会通过税务网站办理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模式,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没有办理停保或变更的,下一年度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不需要重新登记。




每年统一的扣费期?


答:


每年1月至3月为当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扣费期。


未能在统一扣款期内缴纳的,个人可在当年12月31日前到税务柜台,或者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补扣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什么时候可以申领待遇?


答:


参保人员在达到60周岁并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当月办理申领手续,次月开始领取。




参保人员到哪里申请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申请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时需要什么材料?


答: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龄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办理手续时需填写《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领取表》,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并提供下列材料:


  • 本人居民身份证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的本市金融机构核发的具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如何发放?


答:


从参保人员办理完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待遇实行银联发放




超过60周岁户口才转入厦门的可以在厦门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吗?


答:


60岁之后户籍才转入厦门的不能在厦门申领城乡养老待遇。(但如果在原户籍地从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在厦门申请领取)




港澳台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申领待遇吗?


答:


已在厦门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厦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所属居(村)民委员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并在年满60周岁时,办理相关待遇申领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个月大概有多少?


答:


待遇高低和缴费档次、缴费累积年限有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 其中基础养老金为每个月310元(取得本市户籍不足五年的每个月130元);


● 缴费年限养老金为每缴费1年增发1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到龄时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139。


比如个人账户里面累积了13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10元钱。







● 本市户籍满5年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15年。个人账户有3000元。这种情况下他每个月能拿到的居民保待遇就是310元基础养老金 15元缴费年限养老金 21.5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一共是346.58元。


● 如果还是这位缴费15年的参保人,假设他个人账户累积了27800元,那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有200元,每个月能拿到525元。个人账户累计越多,待遇就越高。





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


根据最新发布的《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领取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原来的定额2500元调整为20个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目前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31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标准就是6200元


若死亡日期在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丧葬补助金仍按厦府办〔2016〕216号文件规定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2500元)。




如何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条件、程序和所需材料均不变,仍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向原待遇领取人员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领。




申领丧葬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答:


❶死亡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待遇领取人的“户口注销证明”;


或民政部门的死亡火化证明;


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或按照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书)。


❷ 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电子文件共享的申报材料可减免提交);


❸ 若原待遇领取人的银行账户已注销,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还需提供银行账户变更相关资料(建议尽量不要太早注销原待遇领取人的银行账户,最好在领取到丧葬补助金后继续保留一年,避免补调待、补利息等小额待遇无法入账)。




是不是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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