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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不足以支付的部分(职工教育经费不计提发生费用怎么办)


既然民法典规定了实际施工人可以在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折价补偿。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双方可以“按约照搬”,进而对无效合同做有效处理呢?


工程造价(这里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构成。对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而言,是工程实体建设所直接耗费的费用,上述费用是否支付,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大。但是,对于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而言,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往往存在的争议较为凸显。对此,笔者以下予以分别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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