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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税屋(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

创业养成手册第16步:明确股东投资的资金是否能退还!


如果能退,那什么时候可以退呢?而且最主要的问题是退还的投资的资金是否需要交税呢?



今天就由老账人来回答这几个问题。


1、股东投资的资金是否可以直接退还给股东本人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注销企业的全部资产都可以变现成为可以交易的价值,之后减除应该去清算的工作,包括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员工工资等等,然后剩余的余额,为清算所得资金。


那么按照规定清算后可以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资产,所以被清算的企业股东们是可以直接分得剩余资产的金额。



2、退还的投资的资金是否需要交税呢?
如果是个人因为各种原因终止投资、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等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是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等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因此,对于公司的个人股东,分配的剩余资产中包含的“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也就是说退还的投资款是不用交税。
如果股东是法人企业,因为被投资的企业,现在是注销而产生的“股息所得”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免税;如果被投资企业,现在是注销而产生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应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或税前扣除。


但是,退回的投资的金钱是不会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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