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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和开户人姓名的后果(知道开户人名字和银行卡号有什么影响吗?)

今年8月,贵州男子汪某遭遇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就在警方追查钱款去向时发现,其中一部分资金进入了开户人为常某的武汉籍男子的银行卡里,于是警方顺藤摸瓜找到常某,可常某却表示对此事竟然是一无所知。



资料图,王金辉 制图

接到线索后,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奓山街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该可疑账户的开户人常某进行了传唤。常某交代,这张银行卡确实是自己于今年6月在武汉某地开户的,可开户后就把该卡交给了一名叫戴某的男子,自己并没有使用过这场银行卡。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奓山街派出所民警李季林:“但是常某一开始并不承认这个卡是贩卖的,也没有收钱。后来我们直接去银行查了他的流水,我们发现他每天的进账流水特别大。”


看到银行流水后,常某也傻了眼。上面的交易账户名字他全都不认识,后来他就自己交代了,这个卡其实是卖给了戴某。


戴某被传唤到派出所后承认,他将自己以及常某、谢某等同事名下的多张银行卡一并出售给了老乡何某。


民警介绍,常某他卖自己一套卡可以卖700元左右,他把卡卖给戴某,戴某又转卖给何某,他从中可以赚到100元到200元的差价,最终这些银行卡都流向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这些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他们再把这些卡用于实施网络诈骗。


民警表示,抓获的7名嫌疑人中有4名是以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逮捕的,其中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有一条入罪标准就是,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只要他卖的银行卡被实施用于网络犯罪的话,这张卡的支出流水超过20万的话,就构成这个罪。


经审讯,7名涉案嫌疑人均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此,警方也提醒市民,千万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U盾等,只能自己本人使用,不得买卖、租赁。



延伸阅读:

警惕!个人出租收款码银行卡或成诈骗赌博共犯

消费者要注意,个人的收款码也得仔细保管好。因为,个人出租、出借或出售收款码、银行卡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


日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从公安部和外汇局等机关公布的涉赌典型案例、人民银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案例、协会举报调查案例中,梳理总结了金融领域典型涉赌案例的六大类型。


一是个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被用于为赌博网站收款。二是个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到境外参赌。三是犯罪团伙向境外赌博网站转卖银行卡和账户。四是非法“四方平台”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服务。五是银行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服务。六是犯罪分子将POS机移到境外为赌场套现。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案例显示,今年3月份,李某看到“30元一天”的租借微信收款码信息,受网络兼职赚佣金的利益诱惑,按照要求在“跑分平台”上传了自己的收款码并缴纳保证金,之后“跑分平台”将小李的收款二维码提供给赌博网站使用。最终,该“跑分平台”被公安机关查获,李某因属于诈骗罪共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所谓“跑分平台”,大多披着“网络兼职”外衣,利用普通账户将大额资金分散化,并分批分量地“搬运”,将跨境赌博等赌资、电信诈骗资金“洗白”。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规定,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个人参与“跑分”项目,本质就是出租、出借账户,存在资金损失、个人信息泄露甚至涉嫌帮助犯罪等风险。


(原标题:男子银行卡里,每天进账流水巨大他却不知道,如今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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