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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580万元(或等值外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下属公司(指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及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拟分别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58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额度人民币17,000万元,提供履约担保人民币3,58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述对外担保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所做的业务计划。针对业务计划下具体业务开展时,对同一担保人,其担保额度可在上述被担保人范围内相互调剂使用。


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财务公司及国际公司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公司向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均为非融资性担保,被担保人、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下属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担保事项,控制债务风险。


四、联席保荐机构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计划已经下属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审议,该等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1,41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26%,全部为公司下属公司向公司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下属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金额涉及外币的,按2022年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2-02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


银行账户:110899999603000113642


● 现金管理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41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七天通知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2022年3月30日起息,可随时支取。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新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最终发行规模为10,574,770,378股。本次A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790,370.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4,751,562.29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A股发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后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397号”《验资报告》和“德师报(验)字(21)第0039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9,490.2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3,302,079.75万元(含2021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和未置换的推介费用人民币40,007.71万元)。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七天通知存款


2、起息日:2022年3月30日


3、到期日:可随时支取


4、结息方式:利随本清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商业银行七天通知存款。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存款类产品,当存款满足一定条件时,存款利率可高于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同时募集资金可随时支取,没有锁定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


(四)公司采取的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全国性商业银行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全国性商业银行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28.SH)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系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521,019.92万元,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金额410,000.00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5.4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属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单笔现金管理产品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现金管理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文件,资金结算与调度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外,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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