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疫情牵动着全国各地人民的心,疫情防控面前,我们必须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参与到这场疫情防控战役之中。
一、善款捐赠(汇款)
开户行:农行四川省芦山县支行
户 名:芦山县慈善总会
账 号:22546101040006949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新型肺炎防控捐款”字样,并写清捐款人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如愿意,请在“简短留言”处注明捐款意向,即捐款的具体用途。必要时,也可来函来电说明。县慈善总会在收到捐款后,将按汇款单位名称或捐款人姓名开具收据。
二、医用和通用防疫物资捐赠
(一)防护用品: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用帽、医用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隔离衣等。
(二)消毒用品:速干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酒精、抗菌洗手液等。
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1.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2.防护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说明: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三、捐赠用途
根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实际情况,捐赠款物首先按捐赠人意向进行使用,若捐赠人未明确使用意向的,由芦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或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使用,重点保障芦山县内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四、爱心热线
0835-6520867(白天8:30至17:30)
15984502192(夜间17:30至8:30)
邮政编码:625600
芦山县慈善总会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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