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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平安银行开户行行号(平安银行昆明滇池支行开户行行号)


平安银行信贷业务频频收到罚单后,近期又陷入伪造签名,虚假宣传争议。


贷款业务疑虚假宣传


近日,武汉的董女士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反映,她于2018年向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申请“车抵贷”业务,而在还款两年时间后,被银行告知仍有一大笔欠款,董女士这才发现贷款年利率与业务员当初宣传的不一样,自己被“误导”办理了贷款。


董女士称,2018年8月她看到平安银行有一项“车抵贷”业务,宣传单页显示每月利率0.55%-0.83%,年利率大约在6.6%-9.6%之间,觉得“比较划算”,于是向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申请了46.7万元贷款。在贷款当天,董女士还签署了一份人身意外险,但如今,这份保险增加了董女士的贷款成本,于是董女士向平安银行提出“异议”。


成功申请贷款后,董女士将46.7万元分成36期,每期还款16883.17元,另外每期还有保险费508.18元。直至2020年8、9月份时,董女士已还款近两年时间,大约还了40多万元,而董女士要求把剩余贷款一次性还清。“一直分期还款挺累的,所以想把尾款一次性结清,但是到银行询问才知道我还需要归还20多万元。”了解情况后,董女士感到诧异。


“如果按照6.6%-9.6%的年利率,我不可能要还这么多钱”,随后,董女士找到电子合同,认为多处签名存在伪造情况,年利率也未明确公示。“办理贷款时只有一份纸质合同,银行方面拿走了,电子合同是后来才发现的,而上面的签名我都不知情。”董女士说。


之后,董女士向平安银行投诉,并要求银行方面提供还款计划详情,这才看到贷款年利率为18%,本金加利息总共为60.78万元,另搭售保险费用为15300元。“这就是明显的虚假宣传,当初贷款时客户经理明确年利率为6.6%-9.6%,而现在实际利率已达到18%,还不加保险费。”董女士说,目前已向银保监会举报,银行方面已答应减免保险费用,不过年利率虚假宣传的问题仍未解决。


此外,根据湖北银保监局的回复,“字迹鉴定”的诉求属于董女士与平安银行的民事纠纷,银保监局已按照《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转送平安银行处理,要求双方通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或由董女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申请调解。


3月31日,央行官网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提出,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记者注意到,目前平安银行官网及APP上的汽车贷款产品为“车主贷”,官网显示年利率低至10%,APP宣传页面显示年利率(单利)10%起,而申请贷款页面未显示实际年利率。


此外,早在2012年,《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贷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近年来,监管对捆绑销售意外险乱象进行了整顿,2020年3月5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明确将从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强化市场行为监管等多个角度规范意外险市场发展,计划用两年时间即2021年底实现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健全。


但近年来,“借贷搭售”现象仍未绝迹。对此,光大银行金融分析师周茂华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分析道,部分违规行为治理需要一个过程,可能与银行内控有效性、绩效考核制度合理性有关,另外可能与相关业务违规成本低、业务员综合素质也相关。


目前,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平安银行的车贷业务有诸多消费者投诉,内容除了反映实际利率偏高,还有消费者表示贷款后被莫名收取了其他费用。其中一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2020年5月因购买车辆向平安银行申请贷款9万元,每期还款约3000元,这其中已包含本金和利息,但今年5月还款时,却发现多了一笔“NB二手车附加费用贷款”6300元,而银行方面没有向这位消费者出示贷款合同,也未解释原因。


不少匿名消费者也表示,申请车贷业务时被平安银行多收了几笔费用,其中包括“NB二手车附加费整备”“NC保费贷”等;还有部分消费者遇到虚假推销的情况,称被业务员诱导消费。



*图自黑猫投诉平台


周茂华表示,央行发布3号公告,即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告明确规定,借款客户的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消费者贷款的年化成本应该是个“明白账”,应包括与贷款相关的各种费用。


信贷业务屡收罚单、投诉量位居股份行前三


近期,平安银行因信贷业务屡收罚单。5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对平安银行昆明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存在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部分进入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平安银行昆明分行被罚款30万元。


5月14日,监管披露平安银行因早年信贷违规被处罚300万元。其中,平安银行资金运营中心2016年5月,违规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2017年3月,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2017年3月,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黄金份额租赁款违规用于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2018年1月,虚增存款;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向黄金产业链外企业提供实物黄金租赁,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万元。


而在银保监会4月中旬发布的《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针对平安银行的投诉有4065件,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二位。


其中,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每千营业网点投诉指标中,平安银行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于2020年第四季度收到3842.2件/千营业网点,高于平均数1920件/千营业网点。每千万个人客户投诉情况方面,平安银行2020年第四季度投诉量为419.1件/千万个人客户,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数369.5件/千万个人客户,位列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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