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六条,
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二)假冒、仿冒、捏造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的;
(四)假冒、仿冒、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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