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5月12日,兆新股份发布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据公告显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广发银行深圳科支园支行、浦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浦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浦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中信银行深圳海湾支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光大银行深圳东海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宝城支行、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渤海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1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共计金额为2286,553.73(元),占兆新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4%。
其中,第一次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利率为 2.5%/月,按月付息。兆新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20 年1月2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第二次借款期限为1个月, 借款利率为2.5%/月,兆新股份全资子公司永晟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9年12月31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
目前,由于兆新股份未及时归还拖欠借款,科恩斯于2020年3月27日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述,经法院调解兆新股份与科恩斯实业自愿达成协议,要求兆新股份于2020年4月10日前向科恩斯实业偿还全部借款本金6500 万元及利息433.33 万元(计息期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 以 6,500 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 2%计算),且兆新股份应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前向科恩斯实业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134.67 万元(计息期间: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 2,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以上应付款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9068万元。
据悉,兆新股份并未支付上述借款,2020年5月9日,罗湖法院向兆新股份发布《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责令兆新股份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罗湖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若未能在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内履行全部义务,罗湖法院要求兆新股份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如实向其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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