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余先生的这家公司,因为连续三年没有正常年报,也没有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履行公示义务,根据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而吊销营业执照,余先生成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近日,余先生拿着注销材料又来到监管窗口,工作人员很快当场将注销证明交给了余先生。但是,他却无法从信用黑名单中去除,而且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余先生十分懊悔:“如果当时及时注销公司,根本不会产生这么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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