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设计、规划设计的企业都面临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利润高,可能一个设计项目就是几百万,但是进项发票就是人员工资,和一点零星的办公费用。缺少增值税进项发票是建筑设计行业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那么要如何合理合理降低企业税负,享受所得税核定征收2.1%的税率呢?
以年收入500万为例:
增值税:500/(1 3%)*3%=14.5631万
附加税:14.5631*5%=7281.55 元 (含城建、教育、地方教育附加)
所得税:500万/1.03*10%*30%-40500=105131.068
综合税率:(14.5631 7281.55 105131.068)/500=5.16%
建筑设计类企业可以把一部分业务分包到个人独资企业上面,这样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享受核定,把目前公司的所得税核定下来。
个人独资企业的办理:核名——出营业执照——刻章——买一证通——税务报道——开户——经营,整个流程办理下来预计30个工作日左右。
一切合理的纳税筹划,都是通过稍微改变其商业模式,就能起到很好的节税效果,所有的纳税筹划均以合理合规的方式,做到财税合规,税负最优,助力企业合理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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