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20系统年度社会保险
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确认公告网上申报
全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在乌海市、区社保局领取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工商(退职)人员及遗属。
2020年4月30日前在乌海市、区社保局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
二、确认时间
2020年6月30日前。
三、认证方式
属于本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范围内的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内蒙古12333手机APP、微信等远程认证方式办理;异地居住人员还可选择异地协年检助认证方式办理。各认证方式的操作流程为:
(一)内蒙古12333手机APP。通过手机下载“内蒙古12333” 应用程序,进入“社会保险”,选择“资格认证”,在屏幕上方输入身份证号后,点击“养老资格认证”,按照提示操作。
(二)微信认证。通过手机微信关注“乌海人社”公众号,点击下方“社会保险”,选择“养老金资格认证”(也适用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认证操作。
(三)异地网上协助认证。3月底前已向乌海市各级社保内蒙古自治区局备案的我市异地居住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认证期内登陆“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年检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wuhai.内蒙古自治区gov.cn/),点击左下方“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模块,选择“异地居住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和“验证码”进行登录,打印《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工商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按表中要网上申报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协助认证。
如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办理网上认证,可进行人工认证,并将加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印章的《协助认证表》寄回所属社保局。
行动不便无法通过内蒙古12333 手机APP、微信等方式办理认证人员,可电话联乌海系所属社保局,提供特殊系统办理服务。
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应使用微信认证方式办理资格认证。
四、认证处理
(一)未按时办理或未通过海市资格认证人员,将按有关规定暂停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二)涉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拒不配合退回冒领资金的,将依照乌海《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奖励
举报他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300-5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原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设置的自助服务一体机指静脉认证服务暂停使用,请广大待遇领取人员互相转告,尽量选择内蒙古12333 手机APP、微信认证方式,如无法通过认证,可咨询所属社保局协助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
海南区社保局3897930
乌达区社保局海市3666051
海勃湾区社保局3890018
市社保局3158074
乌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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