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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注册网官网(湖北工商企业注册查询网)

一、办理流程


2.交易中心对提交的线上和线下材料进行完整性核验,并一次性告知审核结果。未通过核验的售电企业需在每季度首月20日前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仍未通过完整性核验的将不予通过本阶段核验。


3.通过完整性核验的售电企业将由交易中心分批次纳入公示名单,进入为期一个月的公示期(其中退市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湖北公示期满,交易中心将根据公示结果更新交易平台审核状态和《湖北省售电企业目录》。


4.售电企业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股东、资产总额、业务范围变更属于重大信息变更,其他信息变更属于一般信息变更。一般信息变更由售电企业提交线上线下申请材料,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直接生效,不需要在交易平台进行公示。


二、材料目录


(一)市场注册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资产证明文件扫描件


4.专业人员资质表(详见附件3-1)

湖北

5.专业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6.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3-2)


8.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证明文件


9.售电公司公示信息(详见附件网3-3)


10.湖北省售电企业注册申请企业注册书(湖北省详见附件3-4)


11.湖北省售电企业注册信息表(详见附件3-5)


12.售电企业章程


13.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3-查询网6)


14.其他资料(售电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并向社会公示,以证明公司实力和信誉的有关证明资料)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还需要提供以下工商资料:


1.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2.公司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以及安全培训记录。


3.特殊岗位人员(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


4.与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的证明材料。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修、试)队伍的,提供委托合同扫描件,合同中要明确售电公司监管责任。


5.与配电业务相匹配并符合调度标准要求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的证明材料。


6.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出具的明确其具体配电区域的划分意见,配电网官网等级说明,配电网络分布图等相关资料。


(二)重大信息变更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附件3-1)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湖北省售电企业重大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3-7)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市场退市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附件3-1)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湖北省售电企业退市申请表(附件3-8)


5.湖北省售电企业退市申请书(附件3-9)


三、相关说明


售电企业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应按照材料目录扫描成单个PDF格式文件(应包含材料目录),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统一为“xxxx公司(公司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能使用简称)注册/变更网/退市材料”。封面必须标明公司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和申报时间每一页材料均应加盖公司公章,如材料为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后再加盖公司公章。


(一)市场注册


1.营业执照的湖北省经营范工商注册围应包括售电或电力销售等。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在湖北省外工商注册的售电公司,应在湖北省内设有办事机构,有固工商注册定企业注册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2.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资产证明文件为由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定的综合评价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全文),文件落款时间距材料提交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其中,售电网官公司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应提供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选择提供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3.无配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需拥有10名及以上全职专业人员,有3年及以上工商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拥有1名高级职称和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


4.有配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需拥有20名及以上全职专业人员,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拥有2名高级职称和5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售电公司的生产运行、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与配电业务相适应的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5.专业人员资质证明文件需包括专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扫描件、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最近2月或2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工资支付凭证或劳务派遣费支付凭证。


证书持查询网有者必须是和公司有正式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的全职专业人员。


6.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包括合法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合同。


7.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证明文件包括信息系统开发服务合同或授权使用证明文件、系统设计报告、系统基本功能截图、售电公司维护信息系统及客户服务平台满足市场交易需求承诺函、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的网址和试用帐号。售电公司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具体技术规范要求另行通知。


转自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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