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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五华区新公司注册费用(昆明注册公司流程和费用标准)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体岗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三)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公司注册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8.新现役军人;


9.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0.公司注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2.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进行网上报名,并了解报考相关考试信息。


2.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报名期(2022年4月4日00:00至4月11日24:00)和查询期(2022年4月12日00:00至4月13日24:00)两个阶段。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期(2022年4月4日00:00至4月11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五华区报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在查询期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注意:报名期可以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修改(含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信息修改)、提交审核、缴费,如果审核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岗位。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已通过审核未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二)报名流程


报名主要流程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①登录


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②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未注册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③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左上方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④提交审核


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后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⑤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计算机自动审核的,一般报名当流程天即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特殊情况要1至2个工作日查询到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可申请人工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不得再修改。


报名咨询电话:0871-63331165 15368201212


联系人:何老师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⑥缴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结束(即查询期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昆明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官政字〔2011〕第013001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缴纳笔试和技能测试(计算机操作测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50元(资格复审时收取)。


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费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交费系统确认滞后,最迟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交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交费时,请及时通过网站管理员进行人工对账,联系电话0871-67321135。


⑦准考证打印


另行通知,以准考证打印的相关公告为准,届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三)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或通讯地址变更,联系不到考生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内容


岗位一、岗位二招聘人员的考试内容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听打和看打)和面试三个部分。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岗位一主要考核法律专业及公共基础相关知识,岗位二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相关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以上机操作(听打和看打测试)为主,考核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注册公司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1.岗位一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40%(其中,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各占20%),面试占20%。


2.岗位二工作人员的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其中,看打测标准试和听打测试各占15%),面试占40%。


(三)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说明


(一)按照先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分别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前对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审核需提交的资料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及各类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可以参加面试。


(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申请),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三项成绩的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初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昆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三)考察由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核注册公司实考察考生是否符合费用聘用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情况。


(四)体检或考察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以本岗位总成绩高分者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时,取消岗位,不再调剂。


七、公示


在总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岗前培训、聘用管理、劳务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岗前培训


考核及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五华区人民法和院组织的岗前培训。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取消拟聘标准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以本岗位总成绩高分者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时,取消岗位,不再调剂。


(二)聘用管理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五华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满后,对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试用期内(二个月)薪资为2600元/月,试用期转正后参照云南省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有关规定执行。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月支付工资办理五险一金(入职一年后购买公积金)。保险的参保标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调整,不影响劳务派遣人员的实发工资。


(四)福利


1.享受在职健康体检;


2.配发工作服装(需按合同在岗时间满一年,如不满一年自行承担服装费);


3.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4.根据正式干警标准在食堂就餐。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流程满后2个工作日,联系不上聘用人员本人的;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和本次招聘相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费用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考的人员为非编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新合同。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由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五华区察科:0871-68261508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871-68261619


掌上春城记者:杨蓉


责编:苏昊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建军


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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