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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商局宗旨(珠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

11月28日,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商事登官方网站记同城通办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同时,《暂行办法》实现了“商事登记跨区通办,电子信息网上通存”,意味着珠海在全国率先取消了工商登记纸质档案。


“同”


“同人”、“同章”


“同人”是指设置商事登记专员。


依据暂行办法,珠海将把全市登记注册的工作人员通过技术手段整合成统一的审批机构,通过权限划分来确定审批职责,并且责任到人,统一审批标准,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同章”是指珠海全市统一使用“珠海市商事登记专用章”。这将解决每个区各自盖章的问题,商事主体办理登记只需面对一个登记机关足矣。


同时,依据《暂行办法》,珠海将完成商事登记从“物理窗口”到“虚拟窗口”的转变,优化“珠海易注册”系统,在全程电子化和标准化的基础上,统一业务流程、登记程序、登记标准及申请材料清单,实现从“面对面”到“键对键”,无需纸质材料的提交,实现登记窗口虚拟化。


通过“同管理实现审批专员同,同网办实现审批标准同,同印章实现登记机关同”,珠海破除了现行的市、区、工商所三级珠海登记方式,实行扁平化登记制度,将较好地解决分级登记存在的宗旨“办事标准不一、运行效率低下、组织机构众多辖区分割复杂”等弊端。


“通”


“通办”、“通存”


同城通办的“通”,指“商事登记跨区通办,电子信息网上通存”。


珠海完善商事登记机关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申请纸质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可自主选择包括市工商局、区工商(市场监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工商(质监、市场监管)所等任一商事登记机关打印纸质营业执照,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在珠海市档案局的支持下,珠海一步到位,在全国率先取消工商登记纸质档案。


珠海的商事登记机关将不再保存登记纸质档案,只保存同城通办网上申请登记形成的电子化信息,解决经电脑审批后递交纸质材料环节各登记机关接收标准不一的问题。


政策点评:进一步便民利民、进一步规海市范程序


“放管服”改革是否到位,一个重要标准是看它能否为群众生活及办事提供便利。


同城通办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是珠海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审批制度便民化的一海市项重要举措。


事实上,珠海市工商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在2016年底就自主开发并上线了珠海市商事主体“一照一码”登记宗旨全程电子化服务系统,简称“珠海易注册”。


“珠海易注册”也是珠海同城通办的重要基础,通过技术手段来减少甚至避免商事主体跑动。其基本流程是,申请人通过登录“珠海易注册”填报信息,系统自动派送给相应岗位的商事登记专员办理,商事登记专员接收到派送业务后在服务承诺期限内作出相应决定。


这些年,珠海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积极探索商事制度改革,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但同时,如区域审批能力不平衡、审批标准不一致等问题珠海依然存在。


此次出台的商事登记同城通办办法,将对同城通办的办理程序、档案管理等内容起到必要的规范和监督,实现了行政审批扁平化,也缓解不同登记机关业务量不平衡的问题,优化了珠海的营商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申请人可能遇到的电子化设备操作困难的问题,《暂行办法》提出了“商事登记进社区”的设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关)应当在商事登记机关、行政服务中心、街道和社区等场所设置导工商局办专员,最大可能地发动政府和居民自治力量,提供全方位导办服务来减轻申请人的负担,提升申请人的办事体验。


《暂行办法》共十七条,内容涉及商事登记同城办理的程序、电子档案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珠海商事制度改革法律法规体系,也可为经济结构基本相近、城市融合比较紧密的地区,如珠三角、京津翼、粤港澳的商工商局事登记同城通办工作提供政策参考。


【采写】胡钰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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