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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司更换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怎么变更)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怎么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1 年 6月 28日收到冯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冯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天津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冯毅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怎么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由公司总经理蔡浩杰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许荣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许荣义女士简历


许荣义,女,汉族,1971年生,高级会计师,1995年毕业于天津商学院(现天津商业大学)会计专业。1995年7月至2021年6月25日曾任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主管、经理、总会计师职务;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25日曾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


截至目前,许荣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负责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6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负责人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冯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冯毅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由公司总经公司理蔡浩杰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许荣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财务.cn)的《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及新聘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更换-07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 董事会于 2021 年6月 28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日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日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日萌先生将不财务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日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日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日萌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日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变更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李维福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李维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更换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电子邮箱:000566@haiyao.com.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变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许荣义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天津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许荣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签字:魏玉林 孟兆胜 张强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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