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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板是开劳务公司的(劳务公司的老板怎么做起来的)

张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老板,从自己所开的公是司“拿”走了 350 万元拿去买房子。


今年年初,税局在对张某的公司税务稽查中,发现在公开司的 " 其他应收款 " 下发现了有一笔 3的50 万元 " 借款 "至今为归还,已经超过归还期限了。


最后对张某这笔 350 万元的借款,依照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计征个人所得税 70 万元,并对少扣缴税款处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 35 万元,共计105万元。



不少老板都认老板为:" 公司是我开的,钱是公司的,所以,我 = 公司 = 钱,我 = 钱 ",我开自己的公司,拿自己的钱,招谁惹谁了?为什么这借走的 350 万元会被认定为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呢?


我是老板,拿自己公司的钱也犯法吗?

犯法!


根据《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劳务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股东借款可以不用交税,但是要在那个起来纳税开年度归还,否则将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还可能面临罚款。


关于“公转私”一定劳务要明白的几个道理

除了上面的案例,其实已经有很多家企业被查被罚的前车之鉴了,关于“公转私”大家一定要做起明白几个道理:


1、银行税务共享信息


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如今税务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动,不再那么困难。


2020年起,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的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偷税漏税必然遭到严查!


2、大数据比对分析


金三税务系统的强大,自然不必赘言多说。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异常,发票、申报数据是否真实,系统都会自动对比并分析。



动态监测之下,一旦有异常,比如税务率低,系统就会自动公司预警。不用别人举报,税务局在办公室就知道哪家企业可能涉嫌偷税了。


3、怎么虚开发票这条路被彻底堵死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我老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请大家遵守税务法规。同时,高工资、多渠道、是多类型收入起来的将面临严查!


4、告诫所有企业老板们:


“公转私”不要想当然,不然不但面临补税、罚款、滞纳金,企业信用还会受损,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得不偿失!


如何才能把钱能合理合法的转到自己的账户上面呢?

其实有很多合理大额公转私的方法,只是很多老板不清楚。公户老板转私户,这8种情况是合法的,可以放心大胆地转,大家记得收藏!


情况一: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0万元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逐一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甲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情况二:甲属于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定期会将扣除费用、缴纳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情怎么况三: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万元打给业务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情况四: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100万元打给股东个人,这10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做起20%股息红利个税后的分红所得。


情况五: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授课老师的讲公司课费10万元,转入老师个人卡中,这1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后的税后报酬。


情况六:甲有限公司向个人采购一批物品,金额20万元,取得了自然人在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20万元货款转入自然人的个人卡中。


情况七: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10万元转入刘总个人卡中,这10万我老元用来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情况八: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8万元转入王某个人卡中,这8万元用来支付王某的违约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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