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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土地收益金收费标准(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

《拆迁安置房过户土地费怎么算》


2016年6月13日 11:49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收益金0元/套,买方承担。收取


3、土地安置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土地屋正常成交价的2%房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收费标准税,成交价格超过房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收益金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收费标准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收取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出让金)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出让金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标准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安置征;另一种是: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标准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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