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
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
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以许诺还本付息
或者给予其他信息系统投资回报等方式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具有非法性
利诱性、社会性
... ...
2006年,有不少市民参与了四川马沈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的投资,之后该公司被查封,经法院审理,这家公司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集资。企业经过法院的不懈努力,追缴到了200多万元的款项。
最近,法院发出通告,通知市民前往相应地点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以便资金退发还。
非法集资案涉案财产将返还入口
投资人抓紧登记
在企业东寺街近日楼附近的一家餐馆门前,聚集了30多位市民。人群中,晋宁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正在对大家的身份信息、出缴款项的数目进行登记。
几位市民介绍,他们遭遇的这个骗局发生在15年前。
市民:“马沈公司昆明分公司,最早是以蚂蚁养殖,然后它又回收,给一定的利息,还是有诱惑性的。第二次又搞芳纶纸是一种航空材料。这个材料倒是一个真实的东西,第三次就是卖股票。他们在美国买了一个空壳公司。”
市民:“要来昆明建分厂,昆明分得一杯羹,意思这是一个好东西。上市了以后不会亏待大家。”
市民介绍,发起这个筹款项目的四川马沈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当时宣传的很多,公示甚至还登过报纸。他们多次到昆明分公司的现场看了以后觉得靠谱。于是很多都人都投了钱,双方签订了合同,还发了股权证明。
市民:“我们是拿人民币交给他,他又算成美系统金,年报又算成股票。上市以后跟着股票的涨幅就赚钱了。”
市民:“有多少投资人参与,1144人,多的投了六七十万的,少的万把云南块,几千块的也有。”
据了解,2006年8月,四川马沈科技有限公司被警方查封,紧接着昆明分公司的负责人就失联了。昆明地区统计的投资金额超过五千万,其中有三千万转到了四川。
经过投资人的集体诉讼,该案在2011年由昆信用明市中院进行了一审判决,认定这是一起非法吸收公共存系统款案。昆明国家分公司的负责人最终国家也被警河南方抓获。涉及财产部分移交晋宁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今年9月8日公示至11月7日,法院组织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
11月15日至11月30日,对有效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退发还。
市民: “从私人账户上执行出210万来,还有原来账户上的60多万,还有受害人账户上的几千,加起来有280多万,先把280多万发还给受害人。”
时隔十多年
部分款项才得以追回
也是不容易
再次提醒大伙
不要把天上掉下来的
“陷阱”当“馅饼”!
常见的五大骗术
四种入口常见手法
温馨提示!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河南理财”,年报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信用、云南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信息系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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