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电子税务局个体户注册(新办个体户,如何在电子税务注册)


收快递,拆快递


上周平台发过这篇推文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3750万个包裹!看看青白江人的扫货能力



税务局

事实上


青白江人不仅只会买买买


还会卖卖卖


今年以来


1050万件包裹从青白江发出


25720户企业在青白江诞生


那么问题来了


在青白如何江开店当老板怎么操作?何在


别急一起往下看


小编统统告诉你





简单来说,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其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税务社仍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


详细流程继续往下看:







电子商务经营个体户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分注册别按照以下情形办理:


(一)对不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登记部门仍按照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向其线下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二)对申请使个体户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




1:登记管辖




经营者以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该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如何的区(市)县登记部门为其登记管辖机关。住所可以是经营者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经营者经常居住地与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注:经常注册居住地可以是《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址,或自有房屋产权(自购房屋)所在地的地址,或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地址。




申请人将登新办记的线下经营场所变更为网络经营场所的,如原登记机关与按照上述登记管辖原则确定的登记机关相同的,可在原登记机关直接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如登记机关不同的,登记部门应告知申请人按照上述登记管辖原则办理。其他事项的变更,仍按照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2.登记材料




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提交《个体工新办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以经常居住地或住所托管机构地址确定登记管辖的,还应提交居住证复印件,或提电子交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复税务局印件、租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登记要求




登记机关核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后,在其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一栏应加载申请人填报的网络经营场所网址(格式统一为“XX平台:店铺网址”)。


对经营者在多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经营场所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将其多家网络经营场所信息记载在其营业电子执照上,但不得同时记载网络经营场所和线下经营场所。


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税务出相关承诺何在。


法律、法规、规章对通过网络从事食品(餐饮服务)等经营,对经营场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