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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时间)



“许可”转“确认”,强化经营自主权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生文介绍,《措施》分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时间开办经营便利度、优化就业创业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服务外贸外资企业力度、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共6大方面,36条细则,其中包含了许多力度非常大的利商措施。如措施第1条“试点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改革”中,明确提出了强化经营者的自主权,从原来的“许可制”转化为“确认制”,尊重投资者和经营者意愿,让经营者有更多“自己做主”的权利。措施第9条“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改革”将打破原先部分个体经营户在转让过程中遇到的“怪圈”,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次《措施》是以市场需求和问题为导向而制定的,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黄生文说道。


结合疫情实际情况,“休眠”制度全国率先试行


会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钟鑫对措施第10条的“试行企业‘休眠’制度”进行解读。“本次《措施》试行的企业‘休眠’制度,属于全国率先、力度很大的试行制度。此次疫情背景下,不少企业短期内面临经营困难需要暂停歇业的问题,该措施结合此次疫情实际情况,允许商事主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申请‘休眠’,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最长可达1年的‘休眠期’


为有需求的企业减轻经营压力。休眠期内商事主体除不从事经营活动外,仍然具备商事主体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可以申请注销登记;休眠期间,商事主体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及接受相关监管。”钟鑫介绍到。


黄生文表示,良好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而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人对于市场状况不禁有所担心。本次《措施》的制定,是在此前利商措施的基础上,进行延续发展、改革创新,瞄准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出台的举措。《措施》将更好地服务好深圳企业,为深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尽一份力量,助力各类企业在市场中如鱼得水,为深圳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附: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


主体的若干措施


附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


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度


1.试点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改革。探索将商事登记行政许可制改革为行政确认制,强化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充分尊重投资者意愿,改革商事登记事项,简化登记材料和流程,提高商事登记效率,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2.强化开深圳办企业一网通办服务。实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登记等事项“一门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天办结、零费用、零跑动”。


3.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范围。增加“我要开农药店”“我要开宠物医院”“我要开宠物诊所”等场景式主题式服务,实现企业办“一件事”、多个证照,只需一份指南、一次延期申报、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口出证。


4.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业先行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后逐步扩大改革范围。


5.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探索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在确保食品安全前安全生产提下,对连锁便利店从事制售食品的,取消食品处理区面积要求;试点推广食品经营许可核查方式改革,改现场核查为远程视频核查。


6.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服务。积极争取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化肥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授权我市实施,实现工业产品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实施许可证延期、注销简易办理。


7.优化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服务。加快推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大湾区分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落地深圳,积极承接省药监局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事项审评业务,为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8.压缩化妆品生产许可办理时限。将化妆品生产许可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二、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9.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改革。允许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不变且有关审批文件仍在有效期内的,在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时无需提交与场所有关的审批文件。


10.试行企业“休眠”制度。允许商事主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申请“休眠”,“休眠”期间不按自行停业处理,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而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休眠”期满前可以自主申请恢复正常经营状态。


11.打造企业质量技术综合服务平台。聚焦我市优势产业和重点工业产品,整合全市标准、质量、计量、检测、认证等机构资源,开设“产品学校”“产品医院”,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综合性质量技术服务,促进企业立标准、提质量、树品牌。


12.为新业态提供标准支持。紧贴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发展需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供精准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助力新业态健康发展。


13.优化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促进政策措施,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贷联动”,引导知识产权保险质押融资产品创新,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提升知识产权价值,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4.优化“信用 融资”服务。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共享公共信用信息,推广“信易贷”“深信贷”项目,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良好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15.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出台全市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引,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法,建立全流程一网通办机制,对符合相应条件且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市场主体,及时有效开展信用修复,失信信息不再公示或作为失信惩戒依据。


三、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16.深化“一照多址”登记改革。企业营业执照可同时登记住所和本市范围内的多个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免予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实现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个地址,降安全生产低企业开办运营成本。


17.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推广。出台延期管理办法和标准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及应用支撑平台,在全市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并逐步向水电气等公共事业,以及银行、保险、电商等商业领域应用推广。


18.全面推行许可服务公告事项网上公告。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遗失、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简易注销、吸收合并、分立、清算、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作废等登报公告事项,全面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


19.降低食品经营企业培训成本。开设“食品安全网络课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员网络考试平台,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通过网络培训考试获得从业资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20.开展涉企收费整治。针对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商会、银行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整治,依法查处、及时纠正乱收费、多收费、只收费不提供服务等违法行为,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四、加大服务外贸外资企业力时间度


21.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


22.优化出许可证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程序。接受和承认国际多边、双边合格评定互认结果,避免重复检测认证;开展外贸企业认证培训,加大认证服务力度,推动合理减免出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费用。


23.保障出口转内销产品急需标准供给。针对出口转内销缺乏国内标准的产品,迅速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需要的团体标准;建立深圳市场准入技术措施信息平台,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进、出口产品执行标准衔接快速查询服务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一对一技术指导服务。


24.促进防疫物资出口。指导服务企业开展防疫物资产品注册、出口认证、申报商务部出口白名单,推动更多防疫产品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为防疫物资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增强合同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意识,及时提示防疫物资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25.扩大“深港通注册易”“深澳通注册易”服务范围。将办理“深港通注册易”“深澳通注册易”服务范围由前海试点扩大到全市推行,通过服务前许可证移、离岸受理、远程办理,实现香港、澳门投资者在当地“一站式”注册深圳企业。


26.进一步简化商事登记涉港公证文书。香港公司在深圳投资设立企业仅需提供投资方有权签字人等关键性证明文件的公证文书,无需附周年申报文件等资料。


27.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建立海外维权专家库、服务机构库,指导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28.建设全门类知识产权服务窗口。依托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争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业务加快落地深圳,形成集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于一体的全门类知识产权服务窗口。


29.优化商标注册服务。扩大深圳商标注册业务范围,争取获批开展注册商标续展、地址变更业务,将商标申请受理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加快推进商标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商标查询服务多样化、便利化,探索商标图形自动比对,提升市场主体商标注册成功率。


30.压缩专利权质押登记办理时限。网上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窗口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六、优化企业公平竞争环境


31.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结果公示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应审尽审,及时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深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2.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一般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常态化,探索实施多部门“联合检查日”制度,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实行联合奖惩自动化,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33.加强商事登记知名企业字号保护。制定商事登记知名企业字号保护办法,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高名称核准智能化水平,对知名企业字号实行跨行业保护。


3办理5.加强知识产权“一站式”协同保护。依托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调解机构入驻,搭建调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仲裁“四位一体”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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