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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挪用注册资金(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存在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挪用十九条罪,公个人司发起人、挪用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存在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是否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注册资金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独资企业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个人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独资企业出资金额百分罪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资金并对其直接是否存在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资金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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