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无农村局于9月18日,依法对裕丰兴公司下达了青农〔种子〕罚〔2许可证021〕6号处罚金行政消防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2130元,没收种子(“郁金香-铁杆青香菜”2袋,“凯旋(怎么CR)”11袋),并处50经营00元罚款。
据无证悉,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于9月3日,对裕丰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有销售的自行包装许可证香菜、白菜种子,但执生产经营法人员从该司提金额供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消防(副证)》中未发现有香菜、白菜的作物种类登记。判定该公司涉嫌未取得种金额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香菜种、白菜种。
裕丰兴公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的十三条第三款“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禁止伪造无、变生产经营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
处罚据处罚金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裕丰兴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9日,经营范围包括不再分装的小经营包装农作物、蔬菜种子批发及零售。(依处罚法须经批怎么准的项目,无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