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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注册公司的流程及费用(公司成立流程)

刚刚,丽水市教育局发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实行公民同招!


如果还觉得不够细致,大家也不用慌张。


接下来,丽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丽水都会发布招生工作细则;各民办学校则会陆续发布招生简章,请再耐心等待。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公司020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平稳有序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办学原则。贯彻《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注册公司权,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市域统筹原则。结合丽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推进统筹要求,实施丽水教育提质行动计划,确保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和谐发展。


3.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科学制定具体招生实施办法,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教育。


三、招生安排


(一)公办学校招生


1.公司招生范围及条件


公办学校严格按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公办初中学校可按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按小学学校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公办学校招收本地户籍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计划


公办学校年注册公司度招生计划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核准的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标准班额等编制下达,并予公布。


3.报名工作


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及时建立各县(市、区)及丽水经济开发区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家长办事。


4.录取工作


公办学校录取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监护人)的户籍、居的住证、固定住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为主要依据,通过分类排序、积分量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录取,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并于8月2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范围及条件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市属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县(市、区)属民办学校面向当地招生(丽水经济开发区适龄儿童少年纳入莲都区招生范围),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统筹后,在丽水市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明确其学区的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民办学校招收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或在当地注册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学校成立幼儿园部的适龄儿童不能直升其小学部。


2.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公布。市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经市教育局核定后,纳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学校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公流程布内容包括学校面向全市总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在该县(市、区)招生人数、可寄宿学位、收费标准等。


3.报名工作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就读县(市、区)属民办学校或市属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在各县(市、区)招生平台报名,其中丽水经济开发区适龄儿童少年在莲都区招生平台报名。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招生平台报名,最多及可填报第一至第五共5个民办学校志愿。


各地初中、小学报名工作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在正式录取前将统一进行全市民办初中、民办小学报名资格审核,若有多地报名的,将取消民办学校报名资格。


4.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遵循“志愿优先、随机派位”原则。市属民办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与当地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学校前一志愿未招足的计划,在后续志愿报名对象中录取,录取办法同上,直至完成学校招生计划。被前一志愿录取的对象,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录取。当所有志愿报名对象均已录取,学校仍未招足的计划,转为补招计划。


全市各地民办初中定于6月12日、民办小学定于6月24日进行录取工作。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5.补招安排


各地民办学校未招足的计划,进行补招报名和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补招。补招时,当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全市各地民办初中、民办小学于7月5日前完成补招工作。


四、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1.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各地要加快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已流程实行或即将实行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入学的地方,要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原则,合理设置、不断完善积分量化条件,确保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地教育部门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3.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地要积极落实国家、省及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费用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各地要按国家、省及市有关政策安排入学。高层次人才子女、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子女以及市骨干企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高管子女按国家、省及市有关政策安排入学。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市的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在实施招生前,应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要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2.规范招生工作方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3.畅通公民同招渠道。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4.公开招生工作信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网络平台、招生管理系统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办学校出现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络平台等“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5.加强学籍编班管理。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规范学校实施学生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成立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


6.严肃招生执纪问责。各地要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主动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导范围,进行日常督导、专项督导以及挂牌督办。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办、民办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再给大家带来:


2020年丽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丽水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要求,丽水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0〕28号,以下简称为《招生通知》)。为便于大家了解丽水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情况,现就家长、学生、学校以及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作政策解答。


一、招生政策涉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的是哪些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简称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等。完全中学是指同时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教育法有关实施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中学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招生通知》中的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二、《招生通知》是在怎样的费用背景下研制出台的?


一方面是坚决贯彻国家、省决策部署。自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后,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先后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部署,特别是在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等方面作出规定,我市出台《招生通知》就是坚决贯彻中央、省文件精神,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另一方面是保障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让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我市自2019年11月以来,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起草了《招生通知》,先后召开了丽水市各县(市、区)教育局、民办学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办学校校长代表、家长代表等座谈会;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合法性审核。《招生通知》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并经丽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三、2020年丽水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


丽水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涉及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这些招生政策不仅丽水各县(市、区)是统一的,全省各地也是基本一致的。


四、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但同步不一定是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


五、公民同招与以往的招生方式有什么区别?


公民同招与以往的招生方式最大变化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统一的招生平台,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当地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不允许公办民办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及前进行预报名。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


六、“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是什么意思?民办学校如果在审批地招不足可跨县招生吗?


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所有学校均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统筹后,在本市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七、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对象有哪些?


公办学校招收本地户籍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等。民办学校招收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随迁子女),或在当地注册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等。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八、想到民办学校就读,如果符合多地报名条件,是否可以在多地平台报名?可以报哪些民办学校?最多可以报几所?


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招生平台报名,如果发现存在多地报名的情况,则取消其民办学校报名资格。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当地民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最多可填报第一至第五共5个民办学校志愿。根据政策规定,今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市属民办学校有丽水市文元学校、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吉时雨中学,其报名录取工作与当地民办学校同步,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九、民办学校的录取方式是怎样的?其招生计划数都是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吗?


民办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志愿优先、随机派位”原则,如果其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则按志愿先后分批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学校招生计划。


十、如果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或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对就读公办学校会有影响吗?


如果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回公办学校就读不会有任何影响。如果已经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入学,回公办学校就读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具体办法请查看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招生实施办法。


十一、如何保障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招生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周密的操作方案,各地实行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整个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媒体参与招生工作的全方位监督。


十二、对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控制班额有什么硬性规定?招生计划核定公布后还可以扩班或增加班额吗?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学校班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即小学、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不允许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即使核定公布的招生计划班额不足国家基准班额标准的,以后也不得中途增加班额。确需增加的,须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实施招生前,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辖区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十三、如何防止学校以转学名义掐尖招生?允许挂靠学籍吗?


为防止学校借转学名义掐尖招生,《招生通知》明确: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人籍一致”,严禁挂靠学籍,人籍分离。


各地各校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


十四、如果个别民办学校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提前掐尖招生,算数吗?


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也不可能算数。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全部在各县(市、区)招生平台上进行,目前招生工作还没有开始,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已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加大查处力度,个别学校违规招生引发的一切后果要由学校承担,如果地方教育部门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的也要严肃追责。


十五、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能直升其初中部吗?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和初中部学额不对等时怎么录取?民办学校幼儿园部的适龄儿童能直升其小学部吗?


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也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也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民办学校设有幼儿园部的不能直升小学部,其适龄儿童与其他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一样,参加当地统一的招生平台报名。


十六、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十七、如何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执纪问责?


为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导范围,进行日常督导、专项督导以及挂牌督办。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办、民办学校,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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