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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上海电子发票查询系统(河南国税发票手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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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所展国税示的身份信息,是在电子税务局---用户中心---用户管理---办税人员维护内已经添加的办税人员信息。如果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展示的身份信息内没有您的信息,您可以请能够实名登录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电子税务局---用户中心---用户管理---办税人员维护---新增授权中将您添加为办税人员。添加完成后使电子用CA/IA或电子营业执照国家验证,验证通过后,该办税员即可选择自己的身份进行刷脸验证登录电子税务局。


我企业税号登录电子税务局时提示手机需要手机号验证,但是上海我的手机号码已经变更了,要怎么修改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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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点击手机号码验证方式国家税,但是手机号是旧的手机号且不再使用,可以税务局切换到自然人用户密码验证界面电子或自然人登录界面,点击右下角的“忘记密码”进入查询修改密码界面,在该界面的右上角点击 “修改手机号”完成手机号码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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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当月没有在电子税务局领用过发票,国家税但发票可领购数量显示为什么是0?


答:首先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确认预领期限,查询系统A级为3个月,B级查询系统为2个月,其他为当月,可从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企业名河南称来查看。之后进入票种核定确认企业每月该发票可领数量河南,可领数量预领期限=企业总可领发票数量,之后再进入发票领用信息功能,可查询该期限发票内已领发票(包含电子税务局和大厅领购的发票),如果事项进度查询中没有查到该发票,但是发票领用信息中存在,则该手机企业不是在电子税务局领购的发票而是在大厅或者其他渠道领购的。


我公司名称最近发生了修改,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了变更,请问税务上海这边的三方协议需要重新签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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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的,纳税人企业名称修改后,需要重新签订三方协议。首先撤销之前验证通过的三方协议,随后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对纳税人名称进行修改保存,再重新签订新的三方协议。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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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电子税务局上无法下载“社保国家费缴费通知书”,下载按钮为“灰色”,应该如何操作?


答:缴费单位登陆电子税务局后,在“国税单位社保查询费应缴信息查询”模块中首先点击查询,查询出应缴信息相应记录之后,选中后点击“下载”即发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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