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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泉州(异常名录移出申请表)




《措施》围绕


“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知识泉州产权赋能、


推出10条举措


↓↓↓



01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含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压缩申请表至2.5个工作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压缩开办时间。


02


拓展“证照合办”工作。将名录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办(“证照合办”)的适用主体从个体工商户逐步拓展到企业,适用的行业从预包装食品销售拓展至利用自动售卖设备从事食品经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餐饮外烩经营者,实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合并审批、同步发证”。



03


扩大简易注销登记政策的适用范围。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纳入简易注销的适用主体范围;简易注销的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企业因合并、分立办理注销的,免于提供清税证明。


04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允许企业以“研究院”、“设计院(所)”、“研究(发)中心”、“设计中心”等字样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特征。


05


支持食品网络经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可以直接申请增加网络经营备注,仅申请增加网络经营备注且不改变经营条件的,免于现场核查。食品网络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含网络经营备注),在做出相关书面承诺后,免于提交经营网站截图。


06


创新食品自动售货及餐饮外烩经营许可模式,试行“一证通行”及“告知承诺”制度。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经营者做出相关书面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其在全市范围内任一个县(市、区)局取得主体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后,在其他县(市、区)设置自动售货设备或流动开展餐饮外烩活动的,只需依规进行信息报备,无需再办理主体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


07


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实施专利导航创新发展计划,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运营中心,打造高水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业集聚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国际知名品牌和优质地标产品,促进高端装备、半导体、新材料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充分释放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效应,提升产业经济创新力和企业市场竞争力。


08


建设知识产权网络保护监测室,支持品牌企业派员进驻监测室,对所拥有的品牌进行在线监测,市场监管部门为企业维权工作提供电子数据存证技术支撑服务。推动阿里巴巴等平台为我市品牌企业开通“知识产权快车道”优先级服务,实现24小时快速下架侵权商品。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网络保护监测室)


09


新建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法)检定装置、烘干法水分测定仪检定装置等5个社会公用标准,为企业提供就近快速检定服务。


10


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实施信用修复行政约谈制度,为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供行政指导,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符合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政策解读


Q:


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背景?




A: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2020年1月1日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始施行,要求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我局立足市场监管的职能,结合泉州的实际,针对群众诉求较大的痛点、堵点、难点,出台了该措施。




Q:


企业开办包括哪些环节?如何实现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




A:


根据国家层面出台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文件,企业开办包括三个环节,即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根据省里经营2019年下发的文件,这3个环节的时限要求是5个工作日泉州。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5月31日起牵头在行政服务中心试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一窗通办”涵盖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及开办企业涉及的税务事项、社、医保的参保单位和人员登记业务,涉及6个单位承接的审批及服务事项,实现开办申请表企业材料再精简、流程再优化、环节再整合,业务审批也由各部门分别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开办企业全流程得以提速增效。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已开通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同时已全面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和公章刻制2个事项的整合,企业开办已由“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3个环节压缩为“设立登记、初次申领发票”2个环节。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的目标,即设立登记环节(含公章刻制)1.5个工作日,初次申领发票1个工作日。




Q:


什么是“证照合办”?“证照合办”的具体经营改革措施有哪些?




A:


“证照合办”于2019年9月开始在全市施行,适用于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个体工商户的开业登记。同时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同时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的,在同一窗口、提交一张表格、一份材料,同时受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免于现场核查,材料审查合格即可同时核发《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合办”改革主要从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是简化申请表格: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合并、简化,申请人只需要填写一张申请书即可。二是减少申请材料:将经营者设立和许可所需的共性材料进行归并,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材料即可完成申请。三是免于现场核查:对仅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实施承诺 告知制度,申请人承诺能够达到食品经营许可名录的经营条件后,免于现场核查。四是合并审查程序:实现证照同步审查,一次核发。个体工商户“证照合办”的推行,真正实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两个事项“最多跑一趟”,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间,极大地方便了群众。2020年1月,我局在安溪县市场监管局试点企业设立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限预包装食品销售)合并办理,我局也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将该政策的适用主体拓展到企业,同时将适用的行业将进一步扩大至利用自动售卖设备从事食品经营及无固定经营场异常所的餐饮外烩经营者。




Q:


什么是简易注销?我市实行的简易注销有何特点?




A:


简易注销,就是对商事主体法定的注销程序进行简化,以期达到方便商事主体退出的目的。国家层面统一部署的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改革主要内容为:一是减少办理环节,免除办理清算组备案环节;二是简化申请材料,免于提交清算报告及其确认文件等材料;三是优化公告方式,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替代传统报纸公告。改革减轻了企业负担,明确了股东责任,方便了企业退出。作为总局确定的进一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试点,我市在全国统一的普惠性改革基础上,进行了以下拓展:一是扩大了简易注销的适用主体范围。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支机构。二是压缩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压缩为20天(自然日)。三是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于存在“被别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以及“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等情形的企业,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Q:


企业名称使用“研究院”等字样有何要求?




A:


为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对主营项目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研究和试验发展”且冠泉州及泉州以下行政区划名的企业,放开其企业名称中使用“研究院”、“研究(发)中心”字样,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在科学研究领域投资。




Q:


支持食品网络经营的新政策对经营者有何意义?




A:


在该政策实行之前,拟开展网络订餐业务的入网餐饮经营者应先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再凭食品经营许可证向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申请入驻,取得经营网站截图后再申请备注“网络经营”。该政策实行以后,入驻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经营者可实现在申请许可时,同步直接添加“网络经营”备注,且免于现场勘察,在申请材料也对经营网络截图进行了减免,大大简化了入网餐饮经营者的准入流程和办事进度。




Q:


什么是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什么是“一证通行”及“告知承诺”制度?




A:


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指无固定异常店铺、在预定地点利用扫码(投币等)自动给货机器从事的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适用的经营品种包括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中的保健食品和仅限由自动售货设备现制的鲜榨果汁、咖啡等现制饮品或其他食品(不含自酿酒)。


“一证通行”及“告知承诺”制度指的是,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经营者做出相关书面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其在全市范围内任一个县(市、区)局取得主体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后,在其他县(市、区)设置移出自动售货设备或流动开展餐饮外烩活动的,无需再办理主体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只需依规进行信息报备。


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许可“一证通行”及“告知承诺”改革适用的区域对象为泉州市行政区域,适用的经营品种包括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中的保健食品和仅限由自动售货设备现制的鲜榨果汁、咖啡等现制饮品或其他食品(不含自酿酒)。




Q:


实行“一证通行”及“告知承诺”制度对餐饮外烩经营者有什么积极作用?




A:


由于餐饮外烩经营者的执业特点,其经营场所和经营工具常常较为简陋且部分采取租赁形式,现场勘察的内容和要求较为简单,实行“告知承诺制”以后,餐饮外烩经营者可在作出承诺的前提下,在许可时免于现场勘察,大大提升的许可效率,有利于推动更多的餐饮外烩经营着申请许可,实现规范经营。由于餐饮外烩经营者经常离开注册所在地开展经营活动,实行“一证通行”以后,经营者只需按照属地政府出台的农村集体聚餐信息备案(申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备案义务即可,无需再额外申请许可。




Q:


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方面有哪些资金支持措施?




A:


我局将在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面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具体支持可以参见《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20-2021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泉市监﹝2020〕75号)




Q:


可派员进驻监测室对所拥有的品牌进行在线监测的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如何实现24小时快速下架侵权商品?




A: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派员进驻监测室对所拥有的品牌进行在线监测:一是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二是在其专业市场拥有一定的知名度的企业。


我局将不定期根据实际需求协助泉州本地企业纳入阿里巴巴“可信唯一认证投诉渠道”成员。进入可信投诉渠道的泉州品牌权利人可享受诚信投诉优先待遇,可要求侵权方在24小时内下架商品,或删除上链接和信息。




Q:


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法)检定装置、烘干法水分测定仪检定装置等5个社会公用标准主要应用于什么领域?建立上述标准有意义?




A:


新建电子汽车衡检定装置、烘干法水分测定仪、电子体温计检定装置、红外耳温计检定装置、红外温度计校准装置等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广泛应用于石化、建材、食品、防护物资等行业检定或校准,满足企业就近就地方便快捷的检定需求,避免企移出业到外地送检时间长、费用大、影响生产经营,努力服务泉州经济发展。




Q: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的原因是什么?




A: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信用在企业发展中产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针对部分经营者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信用意识不够强,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市场交易、投融资等方面受到限制的情况,为从根本上帮助企业经营者解决问题,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市场监管局采取约谈方式,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教育、提醒、警示,对为什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的后果影响、如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进行详细的针对性的指导,对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及时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减轻或消除失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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