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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税收教育附加(棚户区预缴企业所得税)

【政策干货】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教育案例】茶陵县洣水棚改投资有限公企业所得税司主要从事茶陵县棚户区、城中村和老城区改造项目税收投棚户区资建设等经营活动。该公司在今年1月申报缴纳了近2棚户区00万元的耕地占用税。随着《关于实施小微附加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茶陵县税务局发现该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符教育合政策要求,故通知其企业所得税进行申报更正,顺利享受减免,并帮助其完预缴成应缴耕地占用税90余万元的退税。


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拨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附加;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税收34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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