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税务局在其网站上海南宣布:自2019年1月1日防洪起(即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及最新以规定后),停征防洪工程维护费(地费方水利建设基金)。
这是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的重要地方优惠措施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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