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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河北省市场主体)


北京市工商局充分结合全市实际,在基层工作试点基础上,指主体导北京市商业联合会联合京东、亚马逊、超市发、菜市场百集团、西单商场、燕莎友谊、燕莎奥特莱斯等全市19家大型主体商业企业共同起草制信息定了《经河北省营者主体质量责任通用规范》,积极推动构建现代化市场和政府治理体系。


该团体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商场、超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在上述经营场所或平台内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在法律法规基本要求基础上,对经营场所主办方的商品质量管理职责及商品经营者的商品质量管理要求进行了更严格的标准化规范。


其中,明确在商品质信息量中要求“奖品、赠品视同销售的商品,要符合质量要求”。此外,对于抽检公示信息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商家要立即停止销售。商品经营者还要建立商品退市电子档案,详细记录不合格原因、商品退市流向,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退市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确保备查。北京市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改标准进工商局一步固化了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当前法律法规对经营者主体质量责任义务规定不详尽工商局、操作性较弱等问题。


下一步,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市将引导全市线上线下商品销售主渠道经营者积极查询采用上述团体标准,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纠错和问题整改,促进形成商品质量主客体共管的治理模查询式,更好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公市场平秩序,推动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河北省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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