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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怎么核定江苏(个人独资企业开票上限)

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收入越来越多,但是相上限对而来的则是企业的税收问题了。企业规模江苏的扩大,导致各项支出难以收到发票,导致企业利润虚高。企业临时工太多,现金支出拿不到票,所得税太高。独资企业高管工资社保过高,个税太高难以承担。年底想要分怎么红,可20%的税率太高了。

核定


核定征收直接核定企业的应税个人所得率为上限10%,再根据五级累进制计算,最后减去速算扣除额得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征收税应纳税额,所以对成本进项要求不大。个江苏人经营所得税税率0.5%~2%,增值税1%(增值税疫情期间按1%征收),附加税0.06%,综合税率仅仅3%左右,这是目前很多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办法,并且当地园区出具核定征收鉴定表,保障企业正常开票。



例如某软件公司开票缴纳完增值税和附加税剩开票下400万利润,股东要想分核定红提现还需要缴个人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分红税。


现在公司在重庆税收园区,注册一家征收个人独资企业,用个人独资企业承接这400万的业务,那么需要缴纳的税金是: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


附加税:3.96*6%=0.24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怎么400万/1.01*10%* 30%-4.05=7.83万


合计:3.96万 0.24万 7.83万=12.03万 12.03万/400万=3%


个人独资企业在缴纳12万左右的税金后剩下的就可以自由支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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