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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翠竹代理公司注册的优惠(罗湖翠竹公司注册)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代理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6,223,4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34,4翠竹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1,091,188,929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7,356,678.7元。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代理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34,472股,占公司截至披露日总股本的0.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优惠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享有参与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原因发生变化,最终可参与分配的股份以截至本披露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后的1,091,188,929股为分配基数。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34,472.00股后的1,091,188,92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罗湖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1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1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翠竹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罗湖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登记日日:2021年11月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公司注册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半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的 总 金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本 分 配 比 例 ,即327,356,678.7 元=1,091,188,929.00股 0.3 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9862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即0.298622元/ 股=327,356,678.7 元1,096,223,401 股优惠)。


综上,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622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3 层


咨询联系人:周晓达、荣欢


咨询电话:0755-61866669-8818


传真电话:0755-61866830


电子公司注册邮箱:szchowtaiseng@126.com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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