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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法规(财务部涉及的法律)

条令天天学


第十二章装备财务管理


第十二章 装备财务管理


第一节 装备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装备管理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整法律体规划、标准配备、权责相应、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装备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存储保管和督察、审计等制度。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建设装备存储保管场所、完善配套设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等场所配备的装备品种、数量和方式,应当财务部符合装备使用安全和环境要求。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开展执法执勤装备检查、校验、测试、标定的等工作,确保性能良好。监督检查重点是指挥通信、涉及刑事技术、侦查技术、警械武器、交通工具、防护等装备。

法规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执法执勤装备使用培训。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应急装备管理,建立应急装备保障机制,制订应急装备保障预案,按规定开展应急装备管理工作。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发生重大装备事故的,应当迅速开展实地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出具鉴定报告,并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第一百五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赠送、转借、出租、变卖、私存装备。


第二节 预算财务管理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预算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财务行为,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决算及相关预算财务报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财务分析报告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下级机关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一法律百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开展会计工作,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会计账簿的真实、完整。


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其他经济活动等财经管理情况组织实施审计。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的


第一百二十条 公安机关对同类窗口单位应当设置规格统一、标志明显、便于辨识的标志,并及时法规进行维护、更新。入驻政府集中办公场所的窗口单位,应当突出公安机关特点,按照有关单位要求合理设置。


根据窗财务部口单位的实际条财务件,合理涉及划分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功能区域,确保各功能区域相对独立、秩序良财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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