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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款罚金(企业所得税罚款怎么算)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延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但企业经营生产中因未及时归还贷款、信用卡等而产生的滞纳金,则不属于此范畴。


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如未经济(销售)合同规定支付货款、交付的产品不合格等导致产生违约金、罚款等,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有向国家行政机关缴纳的罚款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在实际过程,需要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进行判断并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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